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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清理清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人办职(1993)10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3-11-01

施行日期:1993-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中发〔1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64号)文件精神,认真清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关收费问题,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使评审、考试收费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现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目前评审、考试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清查。

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计划(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有无擅自收取或提高评审、考试费用的问题。

二、收费范围是否有随意扩大,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是否有违反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强制考生参加各类培训的现象。

三、收费资金是否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求,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收费使用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上述清理清查重点内容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3〕7号)要求,将本单位及所属部门目前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使用和管理的清查情况,以及职称改革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和《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情况于十一月底以前报我部监察室、职位职称司。

1993年11月1日

人事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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