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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员经批准入学学习能否计算工作年限的复函

发布部门: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

发文字号:[62]生活字第6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61-10-09

施行日期:1999-08-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来函收悉。根据一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政务院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工作人员经批准入工农速成中学学习,学习期间是应该继续计算工作年限的。

工作人员经批准入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一般不计算工作年限。此复。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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