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厅:
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被精减退职的职工,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以后,其退职以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和再次参加工作以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部工资局
发布部门:劳动部工资局
发文字号:[65]中劳薪字第17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65-07-15
施行日期:1965-07-15
时效性:已失效
河南省劳动厅:
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被精减退职的职工,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以后,其退职以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和再次参加工作以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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