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的个人代表退休时可否享受优异待遇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

发文字号:劳人险局[1982]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2-09-16

施行日期:1982-09-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近来,有的地区来函询问出席一九六○年全国文教群英会的职工,退休时可否享受优异待遇。经研究我们认为,出席这次会议的个人代表,应视为全国劳动模范,他们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可以按照一九七八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

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