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总工会、大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大劳发[2004]6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06

施行日期:2004-08-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二○○四年八月六日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

一、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劳动保障年检、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等工作所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社会保险缴纳、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立、遵守国家工时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及其它劳动标准情况输入微机,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评价信息数据库,作为对用人单位实施守法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利用守法诚信评价信息数据库的信息,按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实施办法》(大劳发[2003]50号)规定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对所评价的用人单位进行A级、B级、C级分类,提出初评意见。

三、根据初评结果,评价办公室要把拟评为A级用人单位的初评名单及企业情况征求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及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机构的意见。

四、评价办公室在充分征得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各有关处(科)室及经办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提出的意见,再次对A级用人单位进行甄别,对确认符合条件的,分别征求同级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评价办公室要将符合条件的A级用人单位名单及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审定。被区、市、县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要报市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审批。

六、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由评价办公室分别征求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七、对被评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A级的用人单位,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大连日报予以公布,授予牌匾。

八、对已被评为守法诚信A级的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工会法须要降低等级的,由评价办公室提出意见,市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确定,并收回牌匾。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