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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河南省劳动保障业务专网电路开通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豫劳社办〔2006〕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20

施行日期:2006-02-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分公司:

按照劳动保障部业务专网建设要求和我省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为了做好劳动保障省市联网工作,现将专网电路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基于河南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组建劳动保障业务专网,河南省劳动保障厅网络中心节点采用1条100M宽带MPLS VPN电路接入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各市劳动保障局各以1条10M宽带MPLS VPN电路接入各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电路传输介质采用光缆,由各市网通分公司提供。

二、一次性接入费用、电路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可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政府专网)网络接入办法》,由各市劳动保障局与当地网通公司协商确定。

三、为了加快省市联网进度,加强网络应用和方便网络管理,省厅将统一为各市劳动保障局配发路由器、视频会议终端和IP电话网关等设备。

四、各市劳动保障局应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金保工程省市联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劳社信息(2004)1号)要求做好省市联网准备工作,联系当地网通分公司办理电路租用手续,力争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线路开通工作。

五、请各市网通分公司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局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路接入和开通工作,并于电路开通次日前将电路开通情况反馈至中国网通河南省分公司大客户服务中心。

六、执行当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和中国网通河南省分公司大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谢郑国  0371-65950310

中国网通河南省分公司大客户服务中心

孙保新  0371-63510092、65060603

2006年2月20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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