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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进一步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丽政办发[2003]5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14

施行日期:2003-04-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快丽水建设和发展的步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实际,对本地和本部门的审批事宜再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在依法、规范、透明的前提下,该下放的权限坚决下放,该取消的审批事项尽快取消,该简化的程序尽量简化,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被授权县(市)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既要认真负责,又要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落到实处,为丽水的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意见
(丽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八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丽水建设和发展,根据省政府《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改革本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以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为基础,大幅度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环节,改进审批方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创建方便、快捷、高效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二、下放市审批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

国家限下非市投资和非市重大项目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县(市)计划部门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除外)。市本级开发区内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市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三、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以减少审批环节为改革着力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按非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复杂项目和简单项目,采取不同的审批方式。

(一)简化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1、建立登记备案制

凡不需要政府出资,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符合丽水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竞争性领域的基建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一律改为登记备案。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中标文件后登记备案。

政府对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法人的投资建设项目,中标项目法人取得项目法人中标文件后登记备案。

2、保留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

以下五类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保留审批:

第一类,需上报省、国家审批的项目;

第二类,需要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项目;

第三类,享受政府贴息、补助、土地划拨或土地出让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等收费减免缓等优惠政策的项目;

第四类,关系国计民生和生产力布局的投资项目:大量消耗淡水资源和对淡水资源可能产生破坏和污染的项目;矿业项目;航空航天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电网、燃气、综合水利枢纽;

第五类,国有资产权益转让项目。

保留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道程序,不再审批初步设计。主要在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取水许可、资源许可、土地使用、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不再审查原材料、燃料、能源供应和人员力量、市场效益以及涉及项目经营的具体内容。

3、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1、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

(1)财政预算内各项用于基本建设资金;

(2)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基金、资金、附加等;

(3)借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资金和外国政府的赠款;

(4)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经营权所得资金;

(5)其它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6)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项目。

2、简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道程序;单体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或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简化为一次性项目批复。

四、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

登记备案类项目:即收即办。

项目建议书:1O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组织论证、委托审查或审核上报。根据审查意见文本完善后批复,批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组织论证、委托审查及审核上报。根据审查意见文本修改后批复,批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下达投资计划:5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组织竣工验收。

转发省各类批复:3个工作日。

五、建立丽水市项目审批平台,提高项目审批的透明度和效率

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除在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申报项目外,在互联网上建立丽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电子政务项目审批平台,实现审批网络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双向互动的特点,实行审批服务业务互联网上申报、受理、办理、查询、结果反馈等全过程的网上审批工作,使项目申报更加规范和透明化。同时建设专网,开展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审批,通过部门间及计委内部办公的联合高效运转,节约社会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高效、廉洁的政府网上服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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