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9-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2、5.5.3、7.2.6、7.2.9、7.2.11、11.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部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7-01
施行日期:2003-10-01
时效性:已失效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9-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2、5.5.3、7.2.6、7.2.9、7.2.11、11.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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