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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主城区城市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4)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5-14

施行日期:2004-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迎接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主城区城市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计划》已经2004年1月29日第9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市委第65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就做好迎接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主城区城市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内聚人心促发展,外塑形象交朋友”为目的,围绕峰会期间涉及的住宿、会议、参观的点,出行、游览、休闲交通的线,江景、山景、夜景的面,点线面结合,强化主城区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景观雕塑和夜景灯饰的综合整治,实施完成会场以及重要的道路交通、文体设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建设。实现交通畅通、绿化美化、鲜花烂漫、夜景亮丽、文化浓厚、市容整洁、空气清新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内容

包括主城区工程建设和整治管理工作,首先必须优先实施并确保按计划完成对峰会有关键性影响的56个项目;其他的77个配套项目,要加强管理,按日常建设和整治管理工作计划积极推进。

(一)工程建设

1.峰会会场: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建设。

2.交通建设:包括机场、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建设和改造等。

3.景观建设:包括渝中半岛整体形象、道路景观、城市雕塑和夜景灯饰的建设。

4.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包括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次级河流治理等。

5.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6.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二)整治管理

1.市容市貌整治:包括主干道、重要节点和重要支干道房屋立面整治和清洗、广告招牌规范清理、实施设置标准化中英文对照地名的路标路牌;空中挂线整治、城市“牛皮癣”治理、违法建筑拆除、中巴车退出主城、取消电车挂线、“四久”工程处置。

2.主城区环境质量控制:包括主城区环境明显好转,污染源综合整治和控制,公交汽车使用环保燃料、机动车尾气和船舶污染整治、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主城区建成“基本无煤区”、污染企业关迁改调等。

3.市街绿化:包括市街、游园、节点和道路的绿化等。

4.交通控制管理和标志标牌整治。

5.城市形象管理:包括对“四久工程”治理、危旧房改造、核心地段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和督促进度。

三、实施原则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峰会环境整治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计划,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二)市区分工,社会参与,群策群力,责任明确。

(三)优先实施并确保峰会项目(对峰会有关键性影响的项目)完成;主城区的其他建设和日常整治管理项目作为配套项目,加强管理,按计划积极推进。

(四)工程建设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峰会短期效应与环境整治长效相结合。

(五)围绕“巴渝文化、陪都遗迹”,挖掘历史文化遗存。

(六)紧密结合城市形象和园林景观建设,充分展示重庆山、江、夜的景致特色和良好的人居环境。

四、实施重点

(一)点:核心点在于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和石板坡长江大桥拓宽工程,并确保宾客下榻宾馆、会场、迎送宾客的机场车站和码头及参观游览地点的整治建设及其周边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

(二)线:确保宾客下榻地、会场、迎送宾客的主要道路以及游览、参观点之间的道路、配套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

(三)面:加强宾客下榻地、会场、观景点视觉范围内的江面、坡地、山体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城市形象整治。

(四)挖掘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古建筑、传统街区的保护和可持续的旅游开发。

五、实施要求

(一)为确保2005年8月峰会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需将峰会项目的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市政府将与56个峰会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峰会项目责任书,该工作由峰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二)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并会同峰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4年6月底、2005年春节、“五。一”、8月底分别组织阶段性任务目标检查考核,2005年9月底进行峰会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总体检查考核。

(三)所有项目建设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实行招投标,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法律,遵守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四)凡采取市区共建模式的峰会项目,均由市级负责工程建设,区级负责拆迁。

(五)市城投公司及相关责任部门要确保2005年8月底前完成国际会展中心和石板坡长江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要及时与峰会综合组联系,做好预案工作。

(六)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加强城市环境整治管理中的体制建设,完善广告整治、夜景灯饰管理等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措施;城市主干道环卫清洁应采用机械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工清扫时的扬尘污染。

(七)人行过街系统的建设应充分结合周边的商业发展,同时提高天桥、地下通道的管理环境和治安维护,尤其是商圈区域建设的人行天桥应考虑与商业二层空间相连。

(八)必须重点加强峰会关键点、线、面的整治管理工作,包括加强对广告招牌的规范治理、拆除违法建筑、危旧房改造等,同时应加强城市雕塑的配置,提升城市形象。

(九)渝中区的危旧房改造应充分结合渝中半岛的城市形象设计,结合峰会期间的城市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渝中区已计划2005年8月前必须完成的片区,城投公司和地产集团应抓紧实施,确保峰会期间的城市形象。

(十)相关部门应加强舆论宣传和导向,提高全社会的峰会参与意识。

(十一)远郊区县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加强大足石刻景区环境和沿线景观建设,以及三峡库区风景名胜区和移民新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明确责任

(一)亚太城市市长峰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制定峰会整治和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审定峰会项目市级资金使用、平衡计划,协调资金到位和预备费的使用,审定环境整治标准,审定重大项目的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督查峰会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牵头对峰会项目总体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市建委

负责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与峰会其他工作组的联络工作,负责编制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市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对峰会项目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环境整治各责任单位和主城各区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相关责任项目的实施。

(三)市规划局

负责峰会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和违章建筑拆除,负责规划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统一环境整治类项目的整治标准并指导市、区峰会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

(四)市国土房管局

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和项目红线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国土房管的各项管理工作,配合主城区主干道房屋建筑立面整治工作。

(五)市市政委

负责按照审定的整治标准牵头实施市级灯饰工程建设、整治市容环境、主城区广告、道路罩面、扬尘治理等整治工作,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交管局实施设置标准化中英文对照地名、路标、路牌,配合峰会工程建设所涉路灯线网下地和排水设施迁建,负责施工占道的协调工作,指导各区按标准实施整治项目。

(六)市交委

负责高速公路建设,负责环线高速与城市道路接口的项目建设,负责峰会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电车线网拆除,负责中巴车退出主城和公交、出租车改CNG,以及峰会计划中交委所属产权道路的环境综合整治。

(七)市园林局

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和鲜花迎宾工程,指导各区的园林绿化美化建设。

(八)市环保局

负责环境质量的监测,大气、水、固废和噪声整治控制,负责指导、协调污染企业的关迁改调工作。

(九)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峰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峰会项目资金平衡工作。

(十)市财政局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峰会项目资金的平衡和筹集。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配合项目建设的交通管理,实施各类道路交通信号、标识及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

(十二)市工商局

负责配合实施广告整治工作。

(十三)市电力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重庆联通公司、重庆燃气公司。

配合峰会项目建设,负责实施各自的管网下地或改造工作。

(十四)市爱卫办

负责爱国卫生宣传、除“四害”工作。

(十五)主城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区级项目的实施及市区共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配合、支持市级项目的实施,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干道建筑立面清洗、景观改造,负责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附件:1.2004-2005年峰会项目计划(共56项)(略)

2.峰会配套项目计划(略)

二00四年五月十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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