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规划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建设厅将在今年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城市规划编制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城市规划项目,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详细规划以及专业规划。
现持有城市规划资质证书的单位,均应申报项目参加评选。
(二)评奖等级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6个项目,二等奖设15个项目,三等奖设20个项目。
(三)申报资格
1、申报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应经过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能初步反映规划实施的效果;
2、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定;
3、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创新;
4、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项目应是2003、2004年编制完成的成果。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并经项目所在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申报项目由设区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后,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3、高等院校、无主管部门的规划编制单位的项目,可直接向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填写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保留一份,报建设厅二份;
2、规划成果文本、图则一套;
3、完成实施的项目,可附效果照片。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河北省城市规划学会(协会)承办,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项目获奖等次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2004年9月10日前报至省建设厅规划处,逾期不再受理。
邮 编:050051
地 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37号
联系人:吴永强
电 话:0311-7903507
(八)甲、乙级规划编制单位,每申报一个项目交评选费600元;丙级规划编制单位,每申报一个项目交评选费400元。申报单位直接汇款至河北省城市规划学会。
帐 号:0801-7001-8000-2149-73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市裕华西路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省城市规划学会
(九)获奖项目将通过河北城市规划网(www.hebgh.com)予以公布。获奖项目单位及个人,由省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条件,给予获奖个人一定数量的物质奖励,其中,对于每个获奖项目,一等奖不超过12000元,二等奖不超过8000元,三等奖不超过5000元。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接受单位保留三个月,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十)获得一、二等奖的规划成果,可以参加建设部组织的规划编制评选。
附件 河北省优秀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申报表(略)
二○○四年七月五日
河北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