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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湖公积金字[2004]3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21

施行日期:2004-12-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和中心各科室:

2004年,我市大力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健康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经研究,对各县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和中心各科室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进行一次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核与奖惩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2005年非公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

二、考核内容

完成年初下达计划的各部门住房公积金扩面指标;积极参加、配合全市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的宣传工作;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非公扩面工作能积极献计献策;积极配合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职工,健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责任制;做到上报的非公扩面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三、考核方法和奖励

考核工作可结合年终总结工作进行。中心各科室和南浔区管理部由市中心组织考核,各县分中心自行组织考核。对考核结果,以精神鼓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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