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05]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09

施行日期:2005-03-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市建设局制定的《阳泉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九日

阳泉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五年是我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创建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之年,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阳泉市创建园林城市2005年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城市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实施赶超发展战略和小康社会建设,实现富裕阳泉、文明阳泉、生态阳泉、诚信阳泉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一、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今年我市开展创建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营造优美城市景观、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小康社会建设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社会参与、讲求实效的原则,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化体系,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具体工作目标是: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47万m2以上,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1 m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两县城市绿化任务总量为15万平方米,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作为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繁荣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这项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市政府成立二00五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

组 长:谢 海(市长)

副组长:王舰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家忠(市政府秘书长)

王伟锁(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银拴(市建设局局长)

马文建(市规划局局长)

连海峰(市林业局局长)

王良义(市环保局局长)

王银旺(市水利局局长)

王振国(市财政局局长)

张三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泽(平定县县长)

赵 峰(盂县县长)

王?洲(郊区区长)

曹凯民(城区区长)

董仙桃(矿区区长)

董惠明(阳泉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慈寿(阳煤集团副书记)

郑耀东(市建设局副局长)

乔 岚(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郑耀东同志兼任。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确保我市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 个百分点以上任务圆满完成。

三、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完善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绿线”管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化建设的主要依据,要在已编制完成的《阳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基础上,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制定并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确保规划严格实施。确定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更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取得《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绿化建设资金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资金是绿化建设的保障,我市要在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基础上,调动全社会搞绿化的积极性,加快城市绿化的市场化进程,积极采取开发带动、项目配套、社会参与、基层认领等办法,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建立稳定、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筹资机制,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建成。

根据我市的财力实际,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绿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为:第一,市、县、区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投入,每年由各级财政预算内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第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对应该由各单位建设的绿地,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自筹资金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第三,我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绿化工程。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取得全社会的支持,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群众的绿化意识,增强全民支持和参与城市绿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园林城市的良好的氛围。

(四)确保绿化用地,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

目前,绿化建设快速发展,绿化任务较大,绿化用地需求增加,城市绿化用地紧张状况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中心区绿化发展滞后,中心区绿量明显不足,市规划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采取有效办法,结合旧城(居住区)改造、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外迁,多方面着手,通过实施拆房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多形式、多层次为城市中心区增加绿量,提高中心区绿地率,切实解决绿化用地紧张和城市中心区绿地明显偏少的问题,力求满足城市绿化建设用地。

(五)注重体现地方特色,提高绿化水平

按照省政府确定2005年城市绿化的整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提出的“显山露水、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建设思路,建立和完善我市“一河三山”的绿化体系,突出阳泉山城特色,重点抓好桃河两岸、北山公园、王母垴植物园、狮脑山公园和城市外围防护林的绿化建设及城市主干道与公共绿地的绿化,按照大环境绿化与精品绿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开创荒山绿化、坡地绿化、防护林建设与建成区精品公共绿地相同步建设的工作格局,多形式、多样化发展城市绿化建设,形成完整体系,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六)不断加强法制化管理、确保绿化成果

为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审批程序,加强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划侵占绿地或随意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要依法处理,限期清理侵占绿线的违章建筑物。

四、我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项目

(一)园林绿化建设

1、公园、小游园、广场公共绿地建设

⑴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北山公园(新增绿化面积450000m2)。开发区1号、2号、3号草坪改造。

⑵ 市建设局负责完成:南庄路小游园(新增绿化面积2500 m2)、官坊街东侧绿地(新增2000 m2)、新建路小游园(新增绿化面积500 m2)、李家庄小游园(新增500 m2)。

⑶ 平定县政府负责完成:七一广场小游园(新增绿化面积10000 m2)。

⑷ 盂县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县城新建路小吃城绿地(新增绿化面积2000 m2)、东盛市场小游园(新增绿化面积4000 m2)、扩建人民广场(新增加绿化面积10000 m2)。

⑸ 郊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刘备山森林公园、玉泉山景点绿化。

2、道路绿地建设

⑴ 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完成:北岭坡至狮脑山停车场道路绿化,新增绿地面积1200 m2;完成赛西路、南外环路、义平路(收费站以北)、狮脑山路及市内主干道共60000 m2的草花栽植。

⑵ 平定县政府负责建设完成:高速路口绿化改造工程14000m2;县政府至一中路段街道绿化工程,种植苗木400株;继续完善和加强对平定路林带和环城林带的建设和管理,完成义平路(收费站以南)林带内9000m2的草花栽植。

⑶ 盂县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县城四个路口改造,新增绿地4000 m2;金龙街东西延伸段,新增绿化面积10000m2.

⑷ 开发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虹桥路道路绿化建设。

⑸ 矿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平潭路改扩建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81 m2;平潭小区楼间道路维修,恢复绿地面积300m2.

(6)郊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玉泉路通道绿化建设。李荫路20000 m2的草花栽植。

⑺市交通局负责完成义白路道路两侧30000 m2的草花栽植。

3、居住区绿地建设

⑴ 平定县政府负责建设完成:新安小区新增绿化面积12000 m2,东升花园小区新增绿化面积15000m2,青松源小区新增绿化面积3000 m2.

⑵ 城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北岭五小区改造,新增绿化面积3000 m2;太上小区改造,新增绿化面积1000 m2.

⑶ 矿区政府负责建设完成:一矿里沙坪小区、二矿南楼小区;阳煤集团机关马家坪小区;四矿石头房小区四个标准化小区,新增绿化面积8000 m2;五矿小河滩小区、一矿西沙沟小区的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4000 m2.

4、单位庭院绿地建设

盂县新建一所中学,完成10000 m2绿地建设。

5、其它绿地建设

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完成西垴坡、狮脑山宜林地120公顷的山体绿化;完成市区现有公共绿地20000m2的绿化改造。

(二)生态建设

1、继续完善桃河上游防护林工程,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和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完成。

2、平定县负责实施太行山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

(三)景观保护

1、制定历史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规划和周边环境整治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

2、对古树名木进行进一步调查,分株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设置现场标志,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定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养护、管理资金。

3、加强对全市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以上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四)市政建设

1、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快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步伐。

2、新增燃气用户2000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0%.

3、完成新泉北路、桃北东路改建以及8条小街小巷的维修。

4、城市污水处理量达5.4万吨 / 日,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5、开工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工程。

以上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