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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贯彻建设部有关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园公发(2005)1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18

施行日期:200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市属各公园:

为了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本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建设部[2005]17号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园是城市公共绿地的主要类型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的注册公园已发展到169个,面积5902.16公顷,每年接待中外游人1.1亿多人次,初步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街区公园等构成的公园体系。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在完成“四个服务”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公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一批精品公园,全市公园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北京市公园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北京市公园发展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北京市公园条例》,市园林局制定了《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公园整顿的意见》,对严重影响公园秩序、管理、景观等七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治理整顿,即大型及不规范的游乐设施整治,限制车辆入园,规范园内经营秩序,清理古建房屋出租,治理园内非法经营的黑商、黑导、黑马等现象,公园内的违章建设和公园周边影响公园形象的非法活动。市直属公园按要求共拆除大型及不规范游乐设施140项,拆迁面积46948.6平方米,拆迁后进行绿化环境的治理,还绿面积54642平方米。拆除不规范商业面积5171.3平方米,拆迁后进行绿化环境的治理,还绿面积6414.3平方米。搬迁驻园单位29个,拆迁面积202907平方米,还绿面积328814平方米。搬迁居民1184户,拆迁面积74399平方米,还绿面积149504平方米。

此外,重新修订公园入园车辆管理办法,指定停车场,使用电瓶车取代机动车,指定行使路线,解决了多年来园内行车问题。对21个历史名园内占用公园绿地的82个驻园单位进行摸底统计,腾退古建出租房屋31处。对市属和区属公园的违章建设进行了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公园未经审批占用公共绿地,建设高尔夫练习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在全市公园系统开展了公园系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市城管、旅游、公安、交管等部门,改变了公园及周边的环境和游览秩序。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公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规划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管理,有私搭乱建的现象,公园数量少,分布不合理,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需求,造成公园负荷过重,对公园的生态、环境、秩序、服务造成一定影响;受到城市用地政策和资金的限制,公园建设的后劲不足;《北京市公园条例》贯彻两年来,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公园管理人、游人等主体都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在设施配备和服务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园内硬质景观过多,大理石铺装场地雨雪天难于行走活动,厕所及其它设施的布局不够合理,园内使用电话不方便等。从管理上还存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服务不到位,游人时有投诉等现象。

市、区(县)园林主管部门,负有全市公园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责任,应充分认识公园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抓住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机遇,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公园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提高公园管理水平

(一)严格按照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大建设公园的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绿地公园化”的进程,努力增加公园数量,提高公园建设管理的质量。在绿地中增加游步道、果皮箱、路椅等公共设施,使之具有公园的形态和功能,切实为游人提供服务。

(二)认真贯彻《北京市公园条例》,切实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用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来保证优质服务的实现,用提高陈设、展览、导游、讲解、文化活动的水平来体现优秀文化。要发挥游客中心、投诉机制、监督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继续进行限制车辆入园,规范园内经营秩序,清理古建房屋出租,治理园内非法经营的黑商、黑导、黑马等现象,公园内的违章建设和公园周边环境等内容的整治工作。今年是执行《北京市公园条例》的第三年,要认真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市人大对条例贯彻工作的检查。

(三)全市各公园都要在贯彻建设部通知和《北京市公园条例》的过程中,提高公园管理水平,积极争创精品公园。精品公园的标准:一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以此来统一全园建设和发展;二是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山形水系;三是要有优美的植物、建筑景观群;四是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五是要有完备的人文设施条件。

(四)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各公园要结合公园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安排,抓出成效,要注意收集信息,总结经验,市园林局将对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检查。

附件: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05]17号)(略)

北京市园林局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北京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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