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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枣政发(2006)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1

施行日期:2006-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沼气,有利于解决农村能源短缺和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发展农村沼气,对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沼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小区和示范养殖场,促进种植和养殖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良性循环。

(二)建设原则

在工作指导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各区(市)要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农村沼气建设重点,科学编制农村沼气建设规划,优先在文明生态村建设推广。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注重集中发展,整村推进,逐步达到普及农村沼气的目标。

2.农户自愿,因地制宜。要充分考虑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尊重农户意愿,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和普及农村沼气。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宜什么模式就建设什么模式,适宜搞多大规模就搞多大规模,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

3.综合利用,注重实效。要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突破口,发挥沼气在生态农业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注重实效,积极开展以“三沼”(沼气、沼液、沼渣)为主的沼气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

4.建管并重,市场化服务。沼气池建设与管理,实行政府扶持建池,农户和企业靠市场化运作进行管理的办法。要采取行政拨款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沼气技术服务队伍,逐步过渡到完全市场化运作。

三、任务目标

到2010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个,普及率达到20%以上。建成沼气示范户5万户,沼气示范村500个,示范小区200个,示范养殖场100个。其中: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各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个,各建成示范户7000户,示范村70个,示范小区30个,示范养殖场15个;薛城区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个,建成示范户10000户,示范村100个,示范小区30个,示范养殖场15个;滕州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万个,建成示范户12000户,示范村120个,示范小区50个,示范养殖场25个。

四、建设标准和建设模式

(一)建设标准

1.沼气示范户。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农具摆放整齐有序,无废弃物和污水,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搞好庭院绿化、美化。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有一定规模。庭院内部能够按“生态家园”或“一池三改”模式标准进行建设,沼气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立方米,安装出料器。

2.沼气示范村。村容村貌整洁,村内主要街道两旁植树、种花、种草,搞好绿化。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够按“畜禽?沼?果”、“生态家园”、“四位一体”、“一池三改”等模式标准建设,每户沼气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立方米,安装出料器,建池率达到70%以上。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得到较好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村内外无乱堆乱放及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3.沼气示范小区。养殖小区布局科学,规划整齐,干净整洁,基础设施较好,养殖规模在20户或占地10亩以上。能够按“生态家园”或“一池三改”模式标准建设,每户沼气池有效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安装出料器,建池率达到90%以上,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100%.

4.沼气示范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布局科学,规划整齐,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好,养殖规模较大,牛存栏量40头以上,猪存栏量10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鸡(鸭)1万只以上。养殖场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能够利用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粪污处理,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二)建设模式

1.“畜禽?沼?粮、果、菜”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种、养规模的农户。利用农户现有庭院,在种植葡萄、石榴等庭院经济作物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养殖业,同时配套建设沼气池、蓄水池、改造厕所等,形成畜禽粪便进沼气池,沼气用于照明、做饭,沼液用于喂猪、养鱼,沼渣用于粮、果、菜施肥,形成种养业协调发展的良性生态循环,并积极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

2.“生态家园”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庭院和养殖规模较大的农户。庭院分为生活区和养殖区,在生活区把太阳能暖房和太阳能淋浴进行配套;在养殖区把沼气池与厕所、畜禽舍配套建设,庭院内部种、养结合,良性循环,并积极利用风能等新能源。达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3.“四位一体”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庭院内能建大棚的农户。即以太阳能为动力,把种养业与沼气建设有机结合,形成日光温室(大棚)、畜禽舍、种植和沼气池于一体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并积极利用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4.“一池三改”技术模式。适用于一般农户。即农户在庭院内建造一个沼气池,把猪圈改造成太阳能暖圈,厕所改造成水冲式厕所,厨房墙面、灶台等易脏的地方镶嵌瓷砖等,并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5.集中供气技术模式。适合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粪便、污水、废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沼气通过贮气罐实行集中供气,并因地制宜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层层落实任务目标,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农行、市农发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枣庄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枣庄市新能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区(市)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宣传和技能培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上设立专栏,大力宣传建设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增强广大农户建设沼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知识的普及,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积极推广沼气基础知识、沼气池建设和管理、沼气综合利用等知识技术。要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好农村沼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我市沼气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在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时,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实行农户投入为主,各级财政扶持、社会资金帮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06年市财政列支3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村沼气建设,即主要用于新建户用沼气和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奖励补助、主要沼气配件采购、技术培训、推广经费和沼气技术协会扶持等。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村沼气建设。各区(市)、乡镇要按同等比例配套投入,并尽快出台相应扶持政策。要将农村沼气建设与农村扶贫、农村改水改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各级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农村沼气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扶持,各级财政沼气建设扶持资金,优先用于配套上级安排的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等新能源管理和推广队伍建设,各区(市)要加强农村沼气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人负责;乡镇可在农业技术服务站加挂新能源服务站牌子,明确专人负责并保障工作经费。各区(市)、重点乡镇和村要成立农村沼气技术服务协会,纳入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通过各级财政一次性扶持,成为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民间组织。按照“市场运作、合理收费、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组建施工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搞好沼气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建池安全和质量。

(五)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各级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对达到示范村、示范小区和示范养殖场标准的,由市政府统一命名表彰奖励,对在发展农村沼气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各级农业和农村能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情况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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