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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对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实施安全生产黄牌警示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建质安〔2007〕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17

施行日期:2007-01-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7年1月6日,由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中海怡翠山居西区桩基工程(7?10#楼、幼儿园)发生一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现将我局对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预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度的通知》(深建质安(2006)130号),我局决定予以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黄牌警示,警示期限为3个月(2007年1月7日至2007年4月6日)。

二、责令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三、责成中海怡翠山居工程的建设单位深圳市中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四、黄牌警示期间,各建设单位应在承发包工程中严格审查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各建设、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管。

五、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应将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对该公司承建项目的监督频率和监管力度,并在警示期限结束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给出评价意见。

深圳市建设局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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