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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桂政发(2007)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10

施行日期:2007-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广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一项重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桂发(200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决定》精神,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日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

前 言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关键阶段。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增强我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自治区党委、政府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立足广西区情和长远发展需要,主动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适时作出了建设生态省(区)的重大战略决策,确立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奋斗目标。建设生态广西,是我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思想的具体体现。其内涵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运用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循环经济理念以及系统工程方法,把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和实施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优化配置资源,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导生态文明,使我区经济社会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把广西建设成为一个既有发达生产力,又保持蓝天碧海、山川秀美的生态省区。

生态广西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动态过程。为了动员和组织全区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广西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本《纲要》提出了建设生态广西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是推进生态广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各市县、各部门(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随着生态广西建设的不断深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纲要》进行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

一、建设生态广西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一)宏观环境

上世纪末,全球性的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类经过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形成了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共识。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把资源环境作为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将生态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进入新世纪,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的同时,生态环境与经济活动的相互影响也日益加深。我国是世界上率先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列为国家基本战略并采取具体行动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中央的一系列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和深远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和生态化发展趋势,我国更加明晰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向,为我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和难得的机遇。我区发展水平虽然还相对较低,但拥有优越的自然条件、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地缘优势,并且享有国家给予的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西部地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等各种特殊政策;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正在推进,这多重机遇将为我区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各种有利条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发挥后发优势,走出一条适合区情、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二)有利条件和工作基础

1. 地缘区位优势明显。我区地处华南和西南的结合部,与越南及东南亚毗邻,是全国唯一具有沿海、沿江、沿边地域特点的省区,是连接粤港澳与西部地区、实现东西互动的重要通道,也是沟通中国与东盟的重要海陆通道,对促进西部大开发,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构建中国与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推进泛北部湾区域、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经济合作具有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并正在成为国家实施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战略的前沿。独特的区位条件,可为建设生态广西提供更多的可利用因素和机遇。

2. 特色资源较丰富。我区地处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降水、热量充沛,雨热同季,水热条件结合良好。水资源丰富,年径流总量达1880亿立方米,占全国年径流总量的7.2%.拥有陆地海岸线1595公里,海域及潮间带滩涂面积广阔,海洋资源丰富且开发潜力巨大。野生生物物种及农林牧渔业种质资源丰富并具特色,已知有野生维管束植物8354种、野生陆栖脊椎动物916种、淡水鱼类212种、海洋生物近1600种,在全国生物多样性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宜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51.66%,活立木蓄积量5.106亿立方米。矿产种类多,已探明保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7种,其中锰、锑等14种矿产储量居全国首位,铝土矿、锡矿、铟矿等储量居全国第二位,是全国十大重点有色金属矿区之一。可开发水能蕴藏量1800多万千瓦。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富多样、特色突出。这些丰富的资源,为我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生态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3. 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我区有森林、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生态系统,并相对稳定地维持着各种生态服务功能。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主要江河约90%的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85%以上,是目前我国近海水质保持最好的海域之一。良好的环境质量是建设生态广西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4.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区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十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0.7%,2005年达到406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8762元,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对外贸易较快增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过快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贫困、防灾减灾等方面成绩显著,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团结,人民生活改善,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为建设生态广西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

5.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多年来,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灭荒、封山育林、防护林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工业污染防治、酸雨控制、重点流域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建立了72个自然保护区、34个风景名胜区、26个国家森林公园、6个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区网络已基本形成。31个市(区、县)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其中3个县已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创建了11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生态富民小康建设示范“十百千万”工程项目覆盖了全区半数以上的县,项目实施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4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发展势头良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成效显著,已建成沼气池273万座,农村沼气入户率34.3%,位居全国前列。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管理得到加强。桂林市获得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南宁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废物综合利用不断推进,出现了一批循环经济典型企业、行业,工业生态园区建设取得初步进展。这些成功的探索和实践,增强了我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生态广西积累了经验。

6. 可持续发展形成共识。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将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区情的宣传教育,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识逐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资源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为建设生态广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

1. 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我区属于多山地丘陵地区,山地丘陵占全区陆域土地面积的68.3%,其中岩溶石山区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3%,平原面积小且呈零星分布。山区、丘陵区地形复杂,坡陡谷深,土层浅薄且易被侵蚀。以山地森林类型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特别是岩溶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敏感而且脆弱,遭破坏后恢复困难。受地质、地形、地貌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我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岩溶石山区缺水问题突出。耕地质量不高,坡耕地多,土壤肥力较差,中、低产耕地面积比重占77%.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及危害日趋明显,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干旱、洪涝、风暴潮、农林病虫害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频繁。

2. 人口形势严峻,资源供需矛盾突出。2005年人口总数4925万人,人口密度208人/平方公里,预测2025年我区人口总量将达5644万左右,人口压力较大。人口过快增长使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区人均耕地面积仅0.78亩,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煤、石油、铁矿等重要资源严重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趋明显。

3. 经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环境压力较大。我区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依赖型产业比重大,工艺技术水平还较为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和万元生产总值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江河、湖库和局部海域水环境质量下降,酸雨频率居高不下。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学品使用强度较大,不仅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而且农产品出口也已受到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明显制约。因长期受不合理开发活动的影响,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天然林面积减少,森林质量下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减弱,栖息地破碎化明显。土地退化问题突出,全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81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2%;岩溶地区石漠化面积达238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0.1%.沿海滩涂湿地及红树林、海草床面积减少,过度捕捞导致近海鱼类资源衰退。

4. 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扶贫解困任务艰巨。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经济总量不大,许多经济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水平相对落后,规模小,质量和效益不高。农民增收还比较困难,农村贫困面较大,现有国定重点扶贫村4060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27.3%,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尚有近百万,特别是贫困人口主要集中于大石山区,致使区域性贫困和脆弱环境问题相互交织,更增加了扶贫解困难度和生态环境压力。

5. 高素质人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我区人均受教育程度较低,人口整体文化科技素质不高,每万人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和科技人员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缺乏。科技发展基础较薄弱,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工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少,科技发展水平与完成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缺乏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二、建设生态广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建设生态广西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并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把广西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文明进步的可持续发展省区。

(二)基本原则

1. 尊重规律,协调发展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统筹兼顾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潜力、重点环境问题等,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广西建设各项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抓好重点产业的生态化转型以及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3. 依靠科技,开拓创新的原则。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强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生态广西建设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机制。

4.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政府在生态广西建设中的决策主体、监管主体和服务主体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广西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生态广西建设的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有机结合。

5. 公众参与,开放合作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法规的强制性与公众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共同参与生态广西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生态广西建设。

(三)总体目标

建设生态广西的总体目标是:经过20年的努力,全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合理利用率显著提高,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化繁荣,建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竞争力强的生态产业,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基本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建设步骤及分阶段目标

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战略步骤相衔接,生态广西建设分为全面启动和重点推进阶段、全面建设和加快发展阶段、全面达标和深化提高阶段3个建设期。

1. 全面启动和重点推进阶段(2006~2010年)

生态广西建设全面启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通过重点区域、领域的试点示范,积累经验,为全面建设阶段工作的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生态广西建设的良好氛围,并建立起良性的决策和监管机制。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取得成效,建设一批生态产业、生态园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示范项目,生态经济初具规模。

??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初见成效,节约型技术、装备、材料得到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遏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大部分历史积累和遗留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部分已遭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

??生态市、生态县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建成一批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区域性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增强,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服务体系、食品安全体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到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65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3300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38%;总人口控制在52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0%;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4%;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5.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4.0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2.2万吨以内;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比例超过90%;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24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50%,其中石漠化治理率达到30%.

2. 全面建设和加快发展阶段(2011年~2020年)

生态广西建设全面推进并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保障有力的支撑体系等生态广西建设体系框架,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进一步均衡发展;建成一批重大生态经济建设工程,生态经济形成规模并产生较好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到2020年,我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方式、生态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要求。全区70%以上市、县达到生态市(县)建设指标。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5000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4.10‰以下,城镇化水平达到50%;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8%,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比例不低于9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石漠化治理率达到70%.

3. 全面达标和深化提高阶段(2021年~2025年)

再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提高生态广西各方面建设的水平,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生态文化氛围全面形成。全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80%以上的市、县达到生态市、生态县建设指标。

到202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35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5%;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以上,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五)建设指标体系

围绕生态广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并结合广西实际,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25项,构成生态广西建设指标体系。其中,国家生态省建设试行指标21项,我区增加指标4项。

经济发展指标包括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环保产业比重、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等8项指标;资源环境保护指标包括森林覆盖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退化土地恢复率、物种多样性指数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率、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水pH值年均值和酸雨频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旅游区环境达标率等12项指标;社会进步指标包括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化水平、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等5项指标。这些指标中,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入这两个指标与生态广西建设目标差距最大,是生态广西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和工作重点。

指标体系还将根据生态广西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新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应在国家制定的生态市、生态县建设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生态市、生态县的创建进程。

三、生态广西建设的生态功能分区

以全区生态功能区划研究成果为依据,将全区划分为8个生态区。根据各生态区的区位特征、自然生态特点、主导生态功能及主要生态问题、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现状及发展潜力等,明确其产业发展方向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一)桂东北山地丘陵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区包括桂林市、贺州市所辖区县,梧州市的蒙山县,来宾市的金秀县和柳州市的三江、融水、融安等县,总面积53155.69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22.36%.区内山地面积大,高海拔的山地多,山地间交错分布有较大面积的谷地;雨量丰富,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系统相对保持较好,是全区森林覆盖率最高、森林质量最好的区域,是桂江、柳江、湘江、资江等重要江河的源头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已建有23个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地位十分重要。旅游资源和农林资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著名的漓江风景名胜区等多处景区(点),是我区重要的粮、果、林基地,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特色农林业极具潜力。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是:保持和提高江河源头水涵养能力,增强水调蓄功能,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天然林面积减少,森林质量降低,水源涵养功能减弱,特别是旱季漓江等江河水量锐减;雨季局部区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对江河水质影响较大。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工业,以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为特点的现代农业。控制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加强自然植被特别是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恢复,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高水源涵养生态服务功能;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持生物多样性;积极防治地质灾害;积极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大火电、造纸、建材等行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漓江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

(二)桂中岩溶盆地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柳州市的市辖区及柳江、柳城、鹿寨等县,来宾市的兴宾区及合山、象州、武宣等县(市)。总面积17105.80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7.19%.地貌以岩溶平原为主,降雨量较少。本生态区是广西重要的粮、糖生产基地及主要工业区。工业比较发达且门类较多,其中,汽车、机械、有色冶炼、制糖、日用化工、钢铁、造纸、化工、水泥等行业已形成优势。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是水土保持。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自然生态系统已受人类活动的长期干扰和破坏,森林覆盖率较低,生态功能退化,水土流失较严重;平原区干旱缺水,土地较贫瘠;城市大气污染和酸雨问题较突出。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甘蔗、桑蚕、水果、中草药等旱作农业、草食畜牧业以及延长其产业链的加工业;利用优势资源发展制糖、生物质能源以及锰、铟等系列产品为重点的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改造优化提升汽车、机械、钢铁、化工、有色冶炼等传统工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和工程措施,解决桂中平原干旱问题;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生产力;加大柳州老工业基地污染源治理力度,着力解决酸雨污染问题;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步伐。

(三)桂中北岩溶山地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河池市的金城江区及罗城、环江、宜州、南丹、大化、都安、东兰、巴马等县(市),来宾市的忻城县,南宁市的马山县。总面积33435.77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14.06%.本生态区是广西最典型、连片面积最大的岩溶石山区,也是土壤侵蚀敏感性和石漠化敏感性极高的区域。气候温暖湿润。区内锡、锑、铅、锌等矿产资源和水能资源比较丰富,建有2个自然保护区。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是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毁林开垦、过度放牧造成自然植被严重破坏,森林覆盖率较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坡耕地面积比重大,土地生产力低;岩溶洼地易旱易涝;矿业开发造成局部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有色冶炼业大气污染问题较突出。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桑蚕、中药材、草食动物、香猪等特色农林牧业以及延长其产业链的加工业;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业及矿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改造提升冶炼加工业,合理开发水电资源。严格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治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以及改变耕作方式和草食动物饲养方式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建立都阳山岩溶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有色矿业及冶炼业的废物综合利用,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治理矿区环境污染。

(四)桂西北山地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百色市的隆林、西林、田林、乐业、凌云等县,河池市的天峨、凤山等县,总面积21644.28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9.10%.地貌主要为山地,是全区地势最高的区域,气候较干凉。生态区位重要,是南盘江、红水河、右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多,建有8个自然保护区;水能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水电基地,有天生桥、龙滩等特大型水电站。本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山地天然阔叶林受到明显破坏,森林质量降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减弱;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较严重;栖息地破碎,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日趋严重,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山地复合型生态特色产业,可建成我区重要的中药材、名贵花卉、烤烟、茶叶和优质用材林等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水力资源优势发展水电业;利用丰富独特的岩溶地貌、河流湖库、森林等景观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业。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大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恢复退化自然植被特别是天然林,提高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构建生态廊道,改善栖息地环境;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禁止陡坡开垦和过度放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对重点湖库区水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五)桂东南丘陵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玉林市、贵港市所辖区县(市),梧州市的市辖区及苍梧、藤县、岑溪等县(市),总面积34746.29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14.61%.地貌以丘陵为主,气候湿热。人口密度较大,农业较为发达,城乡贸易活跃;机械、水泥、陶瓷、石材、制药、食品等工业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本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洪蓄水。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天然林面积小且零星分布,森林质量较差,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物种减少;矿产、石材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问题比较突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影响水源安全,局部区域地下水过度开采引发地陷等现象;洪灾多发。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高效优质现代农业、特色林果畜禽业等复合型农林牧业;以高科技改造提升建材、制药、食品、林化等传统工业;利用区位优势承接东部转移的低消耗低污染加工制造业,大力发展环保、生物、电子信息、新能源以及高效节能环保型内燃机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限制高污染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采取封山育林、改造人工林等措施,恢复和增加天然阔叶林面积,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建设大桂山、大容山、六万大山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区生态重建;推行农业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南流江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施跨流域补水工程,解决玉林市水资源不足问题。

(六)桂南丘陵台地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南宁市的市辖区及横县、宾阳、上林、武鸣等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所辖区县(市),面积38542.49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16.21%.地貌以丘陵台地为主,海洋性气候明显,高温多雨。该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已建立自然保护区8个。沿海、沿边区位优势突出,海岸线长,港口条件好,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是我区海洋水产、热带水果、林产品等重要生产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食品加工、造纸、化工、机械制造、港口航运、海产养殖及加工,海洋旅游、边境贸易等特色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是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人工纯林面积比重较大,各类防护林体系较薄弱,森林生态功能较差,局部区域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丘陵区过度开发,水土流失较严重;城镇生活污染物及工业污染物排放严重影响邕江、钦江等河流水质;沿海局部区域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海水倒灌,风暴潮灾害时有发生。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热带南亚热带水果、南国花卉、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等特色农林业;改造提升制糖、卷烟等食品工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软件开发、电子信息、新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利用临海优势发展现代重化工业、现代物流业以及信息、金融、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培育和发展海洋化工、海洋生物、海洋制药等新兴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保护和恢复十万大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自然植被,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土地治理,特别是大型水库库区周边的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合理开发利用滩涂、港湾等资源,严格控制沿海地下水开采,加快沿海蓄水、引水、供水工程建设,保持沿海地区水资源供求平衡;加大中、低产农田改造力度,推行农业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加快建设城市和沿海工业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综合治理陆源污染,削减入海污染物,加快推进邕江、钦江等重点江河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对沿海重化工业的环境风险防范,保护好海洋环境。

(七)桂西南岩溶山地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百色市的右江区及那坡、靖西、德保、田阳、田东、平果等县,崇左市所辖县(区),南宁市的隆安县,总面积39120.53平方公里,占全区陆地总面积的16.45%.本区地貌主要为岩溶山地,气候干热,土壤侵蚀敏感性和石漠化敏感性较高,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特有物种多,成为国际关注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已建有19个自然保护区。铝土、锰等矿产资源丰富,已形成铝、锰、制糖、水泥及甘蔗、芒果、边境贸易等特色产业。本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天然林特别是石山区植被破坏较为严重,局部石漠化现象突出;栖息地较为破碎,飞机草等外来物种入侵危害严重,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大;陡坡开垦、局部矿产无序开发导致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旱灾频繁。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重点发展甘蔗、南亚热带水果、反季节蔬菜、烤烟、速生丰产林、草食畜禽等特色产业;利用资源优势发展铝、锰、制糖、水泥及生物质能等产业;发展生态旅游业。限制高耗水及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建立桂西南岩溶山地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严格的封山育林,加快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继续采取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等综合措施治理石漠化;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构建生态廊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肥力,采用工程措施和节水灌溉技术,解决干旱问题;开展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综合防治工业和生活污染。

(八)近岸海洋生态区

1. 主要特征

本生态区包括北海、钦州、防城港等3个市的滩涂(面积1005km2)、0~20m等深线的浅海(面积6488 km2)及海岛(500m2以上的海岛面积66.90 km2)。本区是海洋鱼虾类产卵场、洄游通道及鱼、虾、贝类养殖区和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主要分布区,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区内已有5个海洋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本区旅游资源丰富,有北海银滩、涠洲岛,钦州龙门七十二泾,防城港江山半岛、金滩等景区景点;近海有丰富的钛铁矿、金红石、锆英石、石英砂等砂矿。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湿地面积减少,过度捕捞导致渔业资源萎缩,近岸局部海域水质因陆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而下降。

2. 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

本生态区应大力发展海洋生态养殖业、海洋矿产、海洋运输、海洋生态旅游以及海洋能源等产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各类海洋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防止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进一步破坏;实施海洋生态恢复和重建,加强沿海湿地、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保护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杜绝破坏红树林、海草床和珊瑚礁的行为;加强港口、船舶污染和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改善近海水质;加强围海造地的规划管理,防止因无序开发导致海洋环境改变。

四、建设生态广西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经济体系

创新发展思路,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

1. 构建循环经济型工业

(1)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加快工业结构的调整,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工业体系。制定、实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排放限制等方面的准入制度,严格限制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产业发展,坚决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产业、企业和产品,防止区外落后生产技术、设备和高污染企业向我区转移。大力发展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环保、现代中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制糖、造纸、林化和生物质能等特色产业。扶持发展以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海洋药物、海洋功能食品、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重点改造提升重化工业和铝加工业,通过推广绿色化工、无废工艺和延伸产业链,实现传统产业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2)优化生产力布局。根据各生态区的特点及区域功能定位,合理规划和调整区域工业布局。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工业发展,构筑桂林、南宁、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改造优化提升柳州工业,使之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建设百色铝工业基地、河池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崇左和来宾锰工业基地,梧州、贺州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推进玉贵走廊工业发展。提高工业区域集中度,集中力量搞好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加工工业向各类园区集中、向县城以上城镇集聚,县域工业重点发展劳动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在生态环境脆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严格限制或禁止布局污染型工业。

(3)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和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积极培育循环经济行业和企业,以冶金、火电、有色金属、化工、轻工(包括酿造、制糖、造纸等)、建材等资源型行业以及汽车等现代制造业为重点,以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为切入点,大力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活动,逐步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组织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实施企业生态化战略,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生态设计、能源、水的梯次使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建设,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调整改造已建工业园区和建设新工业园区。鼓励具有循环特征、特别是原材料使用具有上下游关系的产业进行集聚,形成生态工业群体。合理规划园区内资源流、能源流、信息流和工业设施、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形成企业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促进不同企业之间横向耦合和资源共享,物质、能量的多级利用、高效产出与持续利用。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工业示范园区,把柳州市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域。

(4)发展壮大环保产业。鼓励发展先进、经济、高效的市场急需的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产品),有计划地推进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烟气脱硫除尘和机动车尾气净化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废物回收、再生和处理体系,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集中加工处理。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培育一批有实力、竞争力强的环保企业和企业集团。引导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推行环保设施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企业化和专业化。

2. 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农林牧渔业

(1)生态农业。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要求,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水平,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着力推进农业优势产业发展,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化、技术和产品标准化、生产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生态农业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食品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推广免耕法、配方施肥、生物和物理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在平原、丘陵和台地区加大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山地区积极推广“山区复合型生态农林牧业”模式。继续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重点将桂东北、桂南和桂东南建设成我区重要的生态农业基地。

(2)生态林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促进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集约化、生态化,满足国民经济对林产品多样性的要求。加强低产林改造和林木抚育,提高森林质量和木材产量。科学造林,采用先进、生态的营林措施,人工造林必须营造混交林,杜绝炼山。优化林树种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浆纸原料林、名特优新经济果木林、饲用林、生物质能源林、特色药材林、特色香料林、南国花卉等产业。以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林脂一体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型林产工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推广节约木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充分利用木材边角废料,提高林木资源利用率。逐步建立起比较发达的生态林业产业体系。

(3)生态畜牧业。加强对现有草山草坡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快饲草料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节粮型草食畜禽,重点发展奶水牛、肉牛,加大名优特色畜禽产品的开发力度。转变养殖方式,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实施“无公害畜产品行动计划”,逐步实现畜禽的小区养殖、舍饲圈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加快完善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建立全自治区范围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研发推广应用高效疫苗、动物疫病快速诊断技术和安全无污染饲料、无残留兽药,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加大品种改良和推广力度,培育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提高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生态渔业。以养为主,养捕结合,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稀水产品的规模化海水、淡水高效养殖,控制近海捕捞,加快外海捕捞和远洋捕捞。合理开发江河、水库等大水面渔业资源,积极推广生态型养殖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加强对海水、湖库、河流规模化养殖密度的控制,科学选择和投放饲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优势水产品加工,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3. 加快发展生态友好型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高效节约型现代物流业,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管理、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物流产业基础设施、物流组织和运行方式,促进传统物流向网络化、信息化、环保型的现代物流转变。限期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设备,提高物流业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率。推广普及可再生包装材料,降低物流业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量。大力发展超市、连锁店、专卖店、配送中心等新型组织和业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形成绿色流通渠道和交易体系。

(2)生态旅游业。充分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坚持旅游开发与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培育品牌、建设精品、形成网络的要求,围绕山水、滨海、边关、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和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和生态休闲度假区,加快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环保、服务接待等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竞争力强的生态旅游产品和若干主题型生态旅游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和对外开放形象产业,把广西建成全国旅游强省和旅游主要目的地。重点着力打造桂林山水、北海银滩、德天瀑布、百色天坑、金秀大瑶山、资源丹霞地貌等六大生态旅游品牌,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加强旅游品牌、旅游精品线路、旅游整体形象的系统宣传、推介和促销。大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适应多样化旅游需求。

(3)新型服务业。坚持生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加快发展会展、金融、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带动有条件的城市发展特色会展产业,逐步做大会展经济,努力把南宁市、桂林市培育成为国际性区域会展城市。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行业。积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4)生活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餐饮、宾馆和零售商业等生活服务业,培育“绿色市场”。按照绿色市场标准,推进市场设施现代化建设,建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鼓励开设“绿色商店”、“绿色超市”。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监督管理。

(二)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对资源开发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推进资源由粗放利用向集约和节约利用的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1. 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配置,制定水资源综合开发与保护规划,统筹兼顾和协调地区、行业间的用水关系,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管理。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规划要以水定规模,按流域环境容量科学布局。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等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运用经济手段和价格机制,调节水资源供求关系,引导节约用水。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改进钢铁、电力、化工、制糖、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提高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禁止建设高耗水和水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规定限值的产业。重视生活节水,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推进公共建筑设施、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建立节水型服务业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健全蓄水、保水等水源涵养工程体系,对水源涵养地、供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域,强化监督管理,保持重要水源水量和水质的稳定,确保城市和农村饮水安全,重点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地区供水量不足的问题。建立全区水资源监控和监督体系,全面、动态、实时掌握全区水资源状况。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2. 土地资源的保护、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

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许可制度和补划制度,保持耕地占补平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完善土地分区规划和分区用途管制,促进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聚,合理确定基础设施规模、布局,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使区域的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土地承载能力相适应。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保障供水的前提下,对现有土地后备资源择优、适度开发。加大耕地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造劣质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及其生产能力,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开展矿山废弃土地复垦。

3. 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和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科学制定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速丰林发展规划,划定禁伐区、限伐区,规范开发利用秩序,防止布局和开发不当造成生态破坏。对商品林要加强采伐管理,坚持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根据资源可供给量确定木材加工、林纸发展规模,保持林业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的基本平衡。进一步完善林业产业政策,明确市场准入条件,严格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木材加工、造纸企业的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扩张。加强对本土优良树种的选育扩繁,大力发展具有地方优势的生态、经济兼用林。不断提高森林科学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林木抚育,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建立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评价体系,开展森林可持续能力评估。

4. 矿产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依法按规划设置采矿权和探矿权,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实行综合开采和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重点做好锡多金属矿、铅锌矿等主要矿产中有用组分的回收利用。合理确定并控制矿区最低开采品位,杜绝采富弃贫,所有矿山“三率”(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利用方案的要求,重点矿区“三率”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格控制小矿山,逐步减少开采零星分散小矿和露天开采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

5. 海岸带及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制定近岸海域海洋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全面推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深水岸线,优化港口布局,强化海岛资源保护。加强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控制和压缩浅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严格执行北部湾海域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禁止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渔法、渔具,增加渔业增殖放流,建立资源增殖保护区,支持人工鱼礁建设,增殖和恢复渔业资源。合理规划海水养殖区域、规模及面积。加强北部湾广西沿海矿产、油气等资源勘查与开发。

6. 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全区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制生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生物资源就地、异地保护和基因库建设。建立生物资源增殖、物种及其产品经营的管理体系,逐步解决和满足社会对生物资源的多种需求。开展人工种植、养殖和繁育,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利用遗传资源,加强原产地农牧业种质资源和中草药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一批野生动植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和珍稀植物栽培基地,对珍稀濒危和重点保护动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7.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

充分利用光、热、降水等气候资源发展特色农林产业,调整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扩大冬种面积,建成一批热带作物、反季节果蔬、牧草生产基地。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变化的研究,加强气候变化的监测,不断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和服务能力。

8. 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加快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推进以甘蔗、木薯为原料生产燃料酒精、秸秆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产业发展,下大力气推广普及农村沼气。积极推进核电开发。

9. 区外国外自然资源的合作开发利用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区外、国外资源开发利用,通过贸易、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利用国外、区外资源,弥补区内自然资源不足。重点加强与周边省区特别是东盟国家在矿产资源、能源和农林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开发。联合建设跨省区的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体系,扩大供给能力。

(三)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方针,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综合防治工业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污染、城市污染和其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加大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恢复和提高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

1. 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1)水污染防治。要以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饮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一步加大工业行业特别是食品(制糖、酒精、淀粉等)、造纸、化工、制药、矿产采选等重点行业的废水治理力度,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统筹供水、用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完善配套管网,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污水处理率。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防止养殖业污染水源。下大力气抓好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以及南盘江天生桥水库、青狮潭水库、西津水库、合浦水库、大王滩水库等重点湖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实行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强近岸海域河口和海湾水环境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海水养殖区域并控制养殖规模,对海上油气勘探开采、海洋倾废、船舶排污和港口环境严格监管,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或接收设施。

(2)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抓好火电、钢铁、有色冶炼(包括铝、铅锌等)、化工、建材等行业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及有毒有害废气的削减,改善空气质量和减轻酸雨危害。以控制燃煤排放二氧化硫为重点,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役火电厂必须在2010年以前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淘汰5万千瓦以下小型火电机组。对工业锅炉、炉窑加快技术更新和烟气脱硫改造,逐步淘汰现有的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鼓励发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超标排污老旧车辆,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各类固体废物控制与管理,加快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步伐。重点开展化工和有色冶炼废渣、尾矿以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建设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设施,严禁排放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强化对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加强进口废物利用的环境管理,杜绝境外危险废物进入区内。

(4)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制定并实施全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因地制宜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加强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减轻农药、化肥对土壤和农作物的污染。加强农业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项目。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在重点地区建立农业环境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5)核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核设施和放射源运行监督及退役安全处置,强制实行放射性废物(源)安全收贮。加快广西放射性废物库的扩建改造。

2. 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

(1)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桂东北山地、桂中大瑶山山地、桂西南岩溶山地等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根据国家生态功能保护区相关法规政策,建立我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应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建设,在生态严重退化的区域实施必要的生态移民;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以及保护与恢复重建项目、生态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使这些区域的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和提高,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保障我区生态安全。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在现存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物种丰富及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红树林、海草等湿地、海洋生态系统,抢救性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投入和建设管理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3)加强外来物种防治和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危害状况、影响机理的调查和防治研究,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开展生物物种引进的环境风险评估,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治外来有害生物,通过严格监管,防止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和转基因物种的扩散。

(4)强化资源开发生态监管。以防止新的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矿产、水、海洋、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所有的重大资源开发规划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监督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禁止陡坡开垦;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应合理规划并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生态脆弱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区域种植短轮伐期速生林,造林应采用生态的方法,多树种搭配,严格限制连片单一林种种植。严禁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公路铁路沿线及海岸线可视范围、以及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水资源开发和水电建设项目要统筹考虑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无序开发。旅游开发应防止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

3. 加大生态修复和重建力度

(1)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强化森林生态功能。注重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功能,保护好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继续推进封山育林、珠江流域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沿路、沿河、沿湖、沿海防护林带和生态廊道构建。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科学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调整林种结构,运用生态造林技术和方法,以乡土优势树种为主营造种类多样、结构复杂和功能明显的生态林,提高生态林的比重。

(2)加强矿山和重大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治理。开展矿区生态恢复重建的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南丹大厂矿区、平果铝矿区、岑溪石材开采区以及大新下雷、靖西湖润锰矿区等矿山的生态治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进一步做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的防治,减轻危害和损失。

(3)开展重点江河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以漓江流域为重点,通过补水工程、污染防治、生物护岸、河道清淤、退耕还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努力恢复水生态系统自然特征和生态功能。

(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

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减轻资源环境压力。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完善城镇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加强城镇管理,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在全区形成大中小配套、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生态城市、生态集镇和生态社区,为居民提供便利、舒适、优美和有益于健康的人居环境。

1. 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

严格实行现行的生育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降低政策外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实行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加快建立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坚决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

2. 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完善城镇规划体系,优化城市功能区域布局,对城镇建设的规模、用地布局、开发建设方式作出科学安排,明确各服务功能区范围和发展方向,形成合理的城镇发展空间形态。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加强城区及周边天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因地制宜地建设以住宅、庭院、社区(小区)、街道、公园以及城郊等多层次的城镇绿地体系。有计划地实施老城区工业污染源的关停搬迁,加快整治城市内河、内湖的污染,恢复生态和景观功能,控制噪声、扬尘、餐饮业油烟等污染。普及节能建筑物建设,提高太阳能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清洁交通工具和使用清洁燃料。合理规划城市输变电设施和通讯、广播电视等发射装置的布局,控制城市电磁辐射环境污染。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改善城乡生活环境,继续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

3. 建设生态村庄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乡村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实用合理、体现民族特色和区域风情、风格多样美观的村庄。加快以路、水、能源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的建设,明显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的农村小康新村建设工程、生态富民家园工程,引导农民推行以清垃圾、清污泥、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的“两清五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庭院经济生态种养,提倡和鼓励住宅建设的“人畜分离”,硬化村内道路,保障安全饮水,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植树绿化,推行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更新改造民宅,建立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和配套设施,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实现村庄净化、绿化、美化。

(五)建设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强化生态环境意识,努力促进全社会崇尚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和谐、良性互动的关系。

1. 培育生态文明观

通过媒体宣传、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区情教育、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人口资源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提升生态文明素质。把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树立环境是资源也是资产、资本的价值观,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环境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或讲座,编写相关教材和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努力培养具有生态保护知识与意识的一代新人。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宾馆饭店、绿色医院、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文明生态村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形式多样的环保实践活动,发挥环保志愿者的作用,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

2. 推行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

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绿色生产。在企业大力宣传环境友好理念和循环经济理念,让环境文化、生态文明融入企业文化并扎根企业,渗透到企业的管理层面,体现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促进企业正确对待、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方式。建立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积极推行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开发生产环保型、节约型产品。

3. 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的转变,使节约成为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消费时尚。增加绿色产品有效需求,鼓励消费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不食用野生动物。

4. 开发和丰富生态文化产品

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传统生态文化,加强民族民间文化和自然遗址保护。积极开发体现广西山水、民族、人文特色和普及生态知识、倡导生态文明的文化产品,做大做强生态文化产业。重点建设“走进花山”、中国?东盟艺术村、广西民族文化博览园、民族生态博物馆、桂林戏剧主题公园等一批生态文化设施。在猫儿山自然保护区、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崇左板利-岜盆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乐业天坑地质公园等重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物种基因保存库、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型住宅区等规划建设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加快建设基层图书馆、文化活动室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六)建设科学、高效、稳定的能力保障体系

实施“科教兴桂”战略,加快科技、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技术和人才的需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1. 增强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

将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结合起来,组织力量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发。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为主体的科学研究开发体系,以各种科技服务组织为纽带的社会化、网络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支持重点领域的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中心建设,突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生力军作用。加强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把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保障列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延长产业链为目标,重点研究开发有色金属、蔗糖、木薯、特色林产、药用植物和海洋生物等优势资源的综合利用与产业化技术,攻克相关资源产业升级及产业链延长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引进开发冶金、化工、建材等主要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和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技术,解决资源型工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问题。以解决我区重大环境问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重点开展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技术、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重建技术、重点产业清洁生产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技术等的研究开发。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自然灾害监测与防治技术、重大突发性疾病疫情预防与控制技术、地方性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技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等研究开发。

2. 优先发展教育

优化教育结构,统筹发展各类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着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大学与我区高校联合办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循环经济等重点学科建设,加快相关领域高素质人才培养。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加强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

3. 加强公共服务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社会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治能力,构筑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调整城市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社区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逐步构建比较科学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良种、植保、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装备、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化等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

4. 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建立气象、环境质量、水土保持、生物资源、地质环境、海洋环境等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预警网络,形成科学的网络运行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跟踪和全面反映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重特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洪涝干旱、农林病虫害、海洋灾害、人畜疫病和地震、地质灾害的防御防治工程。

五、生态广西建设重点工程

围绕生态广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建设期内着重对我区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组织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估算静态总投资2751亿元,其中,从“十一五”开始安排的建设项目68个,总投资为824.4亿元。 2011~2025年的建设项目将根据生态广西建设工作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纳入每一个五年计划并作出安排。

(一)生态工业工程

主要包括循环型工业园区建设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生物质产业工程。重大工程有:以钢铁、铝业、制糖、有色金属、轻工、燃料酒精、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的循环工业试点示范工程;以贵糖、南糖、凤糖、农垦糖业生态工业园、百色铝生态工业园、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科技园区及工业园区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工程;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以甘蔗、木薯、马铃薯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产业工程;以核能发电、燃气发电、农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海洋能源等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工程。

(二)生态农林牧渔业工程

主要包括: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富民家园建设工程;良种工程;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无公害生物农药、高效肥料开发及示范项目;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工程;秸秆和畜禽粪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草食畜牧业开发工程;生态渔业工程;名特优新经济果木林基地项目;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等。

(三)生态服务业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绿色流通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绿色系列”创建工程。

(四)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

主要包括: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耕地保护与整理工程;农业“沃土工程”;农田水利灌溉工程。

(五)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主要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及酸雨防治工程;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海洋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珠江流域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管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森林防火工程;农村综合治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矿山生态恢复重建工程;近海海域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七)防灾减灾工程

主要包括:防洪(潮)工程;抗旱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灾减灾综合监测系统工程;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应急系统工程。

(八)能力保障工程

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工程;产品技术标准及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工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与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法规建立完善及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生态科技人才培养工程。

六、生态广西建设的保障措施

创建生态广西,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科技、经济、宣传、教育等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法规、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人才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和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全面加强对生态广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成立生态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行动,统筹解决生态广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形成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建立生态广西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生态广西建设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县、部门和企业,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各类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者。

(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充分考虑地区之间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差异,实行区别对待的区域政策,促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的形成。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统筹规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减弱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集约利用资源,实现增产减污;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增强经济实力,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人口和经济集聚条件不够好、对全区和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的区域要实行限制开发,保护优先,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使之逐步成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在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强化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要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对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三)健全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

将生态广西建设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本规划纲要以及各市(县)编制的生态市(县)建设规划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和阶段性中期评估。结合我区实际,抓紧制订出台有利于促进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及相关领域标准体系,清理、修订现有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规、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广西特色和有利于生态广西建设的法规体系。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环境资源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强化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以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的落实。

(四)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民主决策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生态广西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部门职能交叉造成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加强整体意识,淡化行政区划界限,克服部门分割现象,整体谋划、整体投入、整体实施、整体推动,强化区域间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联系、合作。

建立、完善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对重要规划、政策以及重大项目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监管力度,对土地利用开发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依法实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从决策和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大决策的透明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宏观调控

制定、完善、推行有利于生态广西建设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贸易、土地、风险投资等政策体系,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农村义务教育、减少贫困、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等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特别是要逐步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实施鼓励退耕还林、扶贫等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政策,对废弃物资回收再生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制定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政策,对重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建立能够有效推进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政策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代价,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成本核算体系和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

(六)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投入方式,切实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广西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采取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公共性项目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农业开发、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整治、扶贫开发、植树造林、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有关的专项资金,集中投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等手段,发挥示范和牵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扶持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在广西布局以及相关领域的专项资金支持,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的有利条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

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广西建设。推行污染治理市场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开展排污交易试点,提高环境治理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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