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港航局、高管局、质安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业主):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交发(2006)143号)精神,经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完成交工验收的工程中推荐本年度全市交通重点建设工程优胜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按照“重合同、守信用、讲进度、重质量、保安全、讲廉政”和“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二、推荐范围
被推荐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我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中获得过好评,且在2007年度建成并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中承担施工、监理任务。
三、推荐数量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推荐,每个建设项目推荐施工单位1~3名,监理单位1~2名。
四、推荐方法
由各区、县(市)成立指挥部(项目业主)的工程项目,推荐名单须经区、县(市)交通局确认后上报。其它项目可直接上报。
推荐名单请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局建管处(传真:85460148),由市交通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评比领导小组结合每次重点工程检查情况评比确定,并在杭州交通网上公示后予以通报表扬。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