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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威政发(2005)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28

施行日期:2005-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2005年市政府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5年市政府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

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现将2005年的政府工作分解为以下78项重点任务:

一、对外开放

1.韩日招商月、文化经贸活动周。3月下旬,面向韩国和日本制造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开展综合招商推介;5月,组织韩国招商月活动,并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赴韩文化对口交流活动;10月,赴日本开展经贸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文化局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欧美经贸促进活动。5月赴德国、意大利,6月赴挪威、芬兰、瑞典、丹麦及俄罗斯,9月赴美国、俄罗斯、克罗地亚等国家,开展经贸洽谈和项目推介。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外办、贸促会。

3.港台招商活动。组团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鲁港服务业合作促进活动,组织以印刷业、电子产业为主的赴台投资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台办。

4.利用外资。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力争增长25%.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5.利用内资。全年实际利用内资增长25%以上,力争增长30%.责任单位:市国内招商局。

6.国内经贸合作周活动。从4月份起,分别在杭州、沈阳、上海、温州等地举办经贸合作活动周,加大国内招商力度。责任单位:市国内招商局、经贸委、台办、工商联。

7.提高利用外资的层次和水平。以大企业、大项目为重点,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和大型基础性、装备性项目,鼓励外资投向农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领域,引导外资企业把技术含量高、增值大的加工环节和研发、中试机构转移到我市。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国内招商局。

8.按照文化搭台、旅游推介、经贸唱戏的思路,整合利用招商资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中介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招商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国内招商局、旅游局、文化局。

9.开发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努力使各类开发区成为现代制造业聚集的新型工业区、资源合理利用的示范区和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型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0.威海市工业园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做大制造业规模,并以此为依托加快市区与文登城区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园筹建处、发改委、经贸委、建委、外经贸局、国内招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国资公司等部门。

11.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贸易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国内招商局、经贸委。

12.鼓励企业进行国际通行的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和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引导加工贸易升级转型,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全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分别提高到40%和24%以上。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科技局、经贸委、质监局。

13.建立和完善外经贸预警机制,协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14.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组织有条件的企业联合、联片开发国外、市外战略资源,继续搞好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国内招商局、经贸委、中小企业局。

二、制造业基地建设

15.壮大五大产业群。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培植壮大五大产业群,确保全年五大产业群增加值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贸委。

16.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信息化进程,大力推广“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模式,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海洋技术等新兴产业,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

17.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加大对市级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确保三角和成山子午胎、威海船厂搬迁扩建、蓝星系列玻璃、威高血液净化产品、光威精密压铸模具等100个投资过亿元的工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尽快做大一批企业集团,使工业“群山无峰”的局面有新的转变。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18.鼓励和支持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成长壮大,形成新的经济亮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中小企业局。

19.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扩张规模的同时,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打造一流的品牌,争取在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上有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经贸委、工商局。

三、服务业

20.加快千公里“幸福海岸线”建设。集中力量抓好刘公岛海权文化主题公园、刘公岛空中客车、大乳山福地养生园、圣经山开发、温泉疗养、游艇俱乐部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参与性、度假性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品牌。全年旅游人数和总收入分别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刘公岛管委、文登市政府、乳山市政府、环翠区政府。

21.发展会展经济。加快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建设,高水平办好第二届国际人居节,打造会展经济品牌,推进会展业与旅游、商贸等产业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建委、旅游局。

22.实施“以港兴市”战略。进一步搞好港口规划,整合港口资源,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务局、航管局、规划局、经区管委。

四、“三农”工作

23.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花生、果品、蔬菜、药材为支柱的特色种植业,巩固提高以奶业为龙头的特色畜牧业。全年调增经济作物20万亩,奶类总产量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

24.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远洋捕捞、名优养殖、海产品加工、海洋旅游等新型海洋产业,提高海洋综合开发水平,实现渔业经济向海洋经济的转变,年内力争远洋渔船发展到160艘以上,名优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精深加工比重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25.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进程。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中介组织,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全年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到80万亩以上,农副产品出口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

26.年内全部取消农业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7.认真落实农村干部工资财政补贴办法,理清和化解镇村两级债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

28.加大农村投入。建立健全良性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扩大信贷支农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水利、农机等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比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

29.农村建设。推动各类规划向镇村延伸,加快小城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适度集中进行旧村改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以搞好“路水电医学”建设为基础,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30.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向城镇、向二三产业有序转移,全年实现转移就业2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五、深化改革

31.深化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重点,突出抓好困难企业改制和解困工作,年内县属以上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镇、村办企业改制面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2.加大改善金融环境建设的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银监局。

33.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4.事业单位改革。搞好城市供水、供热、园林等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逐步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经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建委、人事局、水务集团。

35.民营经济。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民营经济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信息、法律服务和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司法局、财政局。

六、投资和消费

36.筛选一批水平高、带动力强的大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省计划盘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7.完善担保体系,推动银企互动,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增加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人民银行。

38.企业上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4家公司在境内外申报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并搞好三角集团、海马集团等12家企业的上市辅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9.重点基础设施项目。(1)抓好威乳高速公路建设,力争莱荣高速公路项目提前开工。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文登市政府、乳山市政府、环翠区政府、经区管委。(2)搞好桃威铁路改建工程,年内实施轨枕加密线路清筛、文登站候车室及广场、路基加宽加固、小半径曲线改造、威海站风雨棚等设施建设。同时,抓紧做好烟威荣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铁路局、发改委、荣成市政府、文登市政府。(3)抓好威海港新港区三期工程,建设2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5万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清除建设区域养殖物,开工建设码头主体工程,2006年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港务局、海洋与渔业局。(4)渔港码头搬迁项目,年内完成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发改委、建委、环翠区政府。

40.商业设施建设。启动中心商业区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各类商业网点布局,构建方便快捷的社区商贸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贸易办、建委、规划局。

41.繁荣消费市场。引导、扶持优势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健全农村商贸网络;继续发展配送中心、连锁经营、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业态;进一步繁荣晚间市场。责任单位:市贸易办。

42.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烟草、交通、农资、房地产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见利忘义、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坑害群众等不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贸易办、建委、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

七、城乡建设

43.搞好城乡规划。认真落实“一带两线”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各类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扩大城市详规覆盖率。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委。

44.城建重点工程。强化精品意识,抓好环翠楼公园改造、青岛路改造、昆明路隧道延伸、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敷设等10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品位。责任单位:市建委、水务集团。

45.以方便群众生活为目标,搞好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服务功能,让市民成为城市建设的最大受益者。责任单位:市建委。

46.加快石岛管理区的建设与发展,使其尽快成为经济强区、精品城区、旅游名区和文明社区。责任单位:石岛管理区管委。

47.生态市建设。搞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广泛开展“碧海、蓝天、青山”行动,积极开展争创全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

48.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市长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搞好以背街小巷、城中村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治污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

49.加强资源开发监督管理,适度控制矿山开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0.加大对海岸带的管制力度,搞好海湾综合治理,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规划局。

51.围绕争创全国首批“生态园林城市”,继续实施“五林”工程,优化树种结构,搞好烟威路、桃威铁路绿化和环海路、机场路两侧可视范围荒山的绿化美化,年内完成造林16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建委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2.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抓好海水淡化、废水回用、废渣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实施,淘汰落后工艺,推行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

八、财税工作

53.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管体制,强化税基控管;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强化税收源头管理,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力争增长2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54.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不断优化收入结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5.认真落实好省里扶持经济强县的政策措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县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6.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评审机制,实施预算内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投资后评估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

57.抓好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公司。

九、社会事业

58.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以“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威海国际生物、国际微电子研发中心为依托,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研发攻关,加快碳纤维原丝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9.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成果转换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

60.做好信息化试点市工作,完成城市应急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继续推进“数字威海”建设。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科技局、公安局、建委、水利局、卫生局、林业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海事局等部门。

61.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加快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加大投入,搞好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加快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支持驻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积极引进和联办高等院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6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急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63.全面完善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抓好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高水平完成市级传染病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搞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院、中心卫生室建设,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4.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梦海》剧目,创出我市文化旅游的新品牌。组织一批国际、国内专项体育比赛,把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与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等部门。

65.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财政统一发放制度,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加快人口现代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

66.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年内新增城镇就业4.8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67.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调整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建委。

68.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1)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年内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各增加2万人以上。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和监管力度,搞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2)全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完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3)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积极发展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制定完善城乡救灾应急预案,做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4)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强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房管局、卫生局、教育局。

69.抓好第二期农村残疾人脱贫奔小康工程,加快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站建设,开展“威高光明行动”、“扶残助学献爱心”等系列救助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构建和谐社会

70.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71.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研究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村改居相关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网吧清理整顿等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威海”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73.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74.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秩序,引导、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宗教办。

75.“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调查研究,深入论证分析,广泛征求意见,力求使新一轮规划具有较高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

十一、政府自身建设

76.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参加政府重要会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77.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健全行政许可各项配套制度。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78.办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行风热线,搞好行风评议,加大行政效能监督力度,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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