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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30

施行日期:2005-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长春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目标,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最为关键的一年。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动《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研究解决新时期新阶段障碍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实施《两个规划》的宣传培训工作

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周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为契机,推动国策宣传的“三进入”即进入各级党校,进入高等院校,进入主流媒体;协调各部门全面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的专栏、专板、专题、社会各方面公益广告、宣传画廊、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成果,营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两个规划》宣传长效宣传机制,办好长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网站,优质快捷传递妇女儿童工作信息;制定并落实市政府妇儿工委联络员及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培训计划;印发《两个规划》宣传资料。

二、深入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妇女儿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两个规划》实施工作。

(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特困孕产妇救助”、“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优生优育”、“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干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等项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等措施,通过“希望工程”、“代理妈妈”、“城乡结对子”,设立救助资金等各种形式,集社会合力,破解实施《两个规划》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等部门大力开发妇女就业岗位;全面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女性就业、创业,家政服务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完善妇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和条件;启动社区妇女就业、创业工程,推动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四)为深化《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拓展妇女儿童工作层面,夯实妇女儿童工作基础,创新妇女儿童工作思路,拟选择一个区开展社区实施《两个规划》试点工作。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工作力度,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六)继续做好《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地方常规统计;设计长春市妇女儿童数据框架,启动数据库的筹备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开展监测统计年报工作。

三、继续推动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

开展《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围绕出生性别比,女职工劳动保护等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四、强化实施《两个规划》的监督指导工作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妇儿工委有关部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的协调准备工作;市人大代表视察妇女工作的准备工作;适时指导县(市)区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拟在2005年4月召开市政府妇儿工委扩大会议。

附件: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

一、城市普及学前3年教育,县城学前3年入园率达80%以上,乡镇中心园所在地学前3年入园率达60%以上,农村基本普及学前1年教育。

二、继续开展资助农村义务教育活动。巩固276所农村薄弱中小学对接成果,进一步落实贫困学生“两补一免”政策,年内社会各界资助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000万元以上。

三、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保证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7%以上,确保巩固率稳步提高,辍学率逐年下降。

四、继续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农村初中实行“绿色证书”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五、继续开展创建特色学校活动,命名100所素质教育特色学校。

六、全市高中年入学增长率保持10%以上;继续扩大优质高中数量,使城区优质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0%以上。

七、进一步对民族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使我市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达到或高于同类同级学校的水平。

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使省级特殊教育示范校的比例达到62.5%,创全省第一。

市卫生局

一、开展助产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接生;

并进行助产人员资格审查及重新注册。

二、继续进行农村贫困高危孕产妇医疗救助活动,提高农村

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在2004年的基础上降低3个10万分点。

三、继续加强妇女孕产期保健工作。

四、加强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工作进社区的管理工作目标。

六、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增加疾病筛查的种类。

七、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临床普及工作,保证出现新生儿窒息时抢救及时,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到5.95‰,婴儿死亡率降低到8‰。

八、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和7岁以下儿童(散居)卫生保健工作,降低因意外伤害和各种传染病等造成的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8.80‰。

九、加强妇幼卫生保健(三级网络)建设(以农村为重点),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十、巩固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精心组织实施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全年力争实现下岗向失业并轨11.85万人,其中,女职工3.6万人。

二、全力做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万人,其中女性人数力争达到2.9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7万人,其中女性人数力争达到2.3万人。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确保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7000人,其中,女职工1404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重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接待和立案查处工作,确保受理举报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8%以上。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一、完成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相关内容的编制任务。

二、积极支持帮助有关妇女儿童发展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为妇女儿童发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市民政局

一、加强城市低保工作,加大对妇女、孤残儿童的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二、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优先救助,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提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超过2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85%.

四、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351个社区全部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内开设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全部对儿童开放,提倡在社区内设立少儿学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了足够的开展课外活动空间。

五、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为20名生活在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实施康复手术,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率。

六、继续在双阳区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试点工作。

七、对长春市福利院综合楼进行改造,提高孤残儿童的供养、教育和康复医疗状况。

市统计局

一、建立健全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妇儿工委的要求,修订和完善“长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体系”,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提出监测统计的重点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方案。

二、做到年度监测统计工作,认真核准、汇总年度监测统计数据,撰写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做好构建妇女儿童数据库的准备工作。

借鉴有关省市的经验,做好妇女儿童数据库的框架设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反馈与交流。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切实加强人口战略研究,作好人口发展规划

(一)成立长春市人口战略研究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确定包括流动人口的战略研究等内容的22个课题任务的完成,并形成课题总报告。

(二)编制“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对2005-2010年人口发展做出预测,细化“十一五”期间专项规划内容,促进生殖健康服务和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二、加强技术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为育龄妇女提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二)完善县(市)、区级生殖健康医院,打造和建设乡(镇)中心站,积极推广朝阳区村级计生、卫生、药监资源共享的村服务室改造新模式。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搞好各阶段计划生育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培养、总结和推广典型,加快视听等信息化宣传教育手段应用的步伐。

(二)抓好人口与小康家庭计划书的落实工作,帮助育龄妇女真正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把艾滋病宣传和防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织千名大学生万名志愿者深入到广大农村、城市的企业单位、学校和社区进行预防艾滋病系列宣传。

市公安局

一、强化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犯罪,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积极协助社区组织做好家庭暴力案件处理。严厉打击家庭暴力实施者,加大宣传力度,警示犯罪嫌疑人,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三、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师生、幼儿园儿童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破坏校园、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犯罪分子。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四、加强派出所与学校的联系,选派优秀社区民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业余法制辅导员,协助校方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深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要求,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减少重新犯罪率,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机制。

市建委

一、抓好路桥续建新建工程、道路大中修和实施巷道改造工程,为妇女儿童提供更良好的出行环境。

一是抓好路桥续建、新建工程。继续抓好景阳大路、和平大街等10项续建工程。计划投资17亿元,实施六路两桥两出口新建工程。

二是计划投资2.6亿元,抓好人民大街、亚泰大街北段等11条街路的大修和南京大街等33条主次干道的中修工程,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三是改造巷道。计划投资8000万元,对150条巷道进行道路、排水、绿化和亮化等综合改造,提高巷道整体环境质量,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二、加快街路亮化工程建设,为妇女儿童夜晚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投资3000万元,重点搞好新建、续建道路的照明工程和普阳街以东等两区域背街小巷的照明工程,在部分主要场所安装楼型灯,提高城市室外整体照明水平。

三、加快城市绿化和公园建设、改造,为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休闲环境

抓好大块绿地、街路和庭院、小区绿化,城区新增绿地300公顷。启动裕华园改造工程,搞好南胡公园改造和主要公园水体治理及植树绿化。

四、提高市容环卫、以及垃圾、粪便、污水的处理能力、水平,加快公厕改造的步伐,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良、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是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清扫责任制,消除死角死面。加大近郊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是提高垃圾、粪便、污水的处理能力和水平。计划总投资5500万元,实施相关六项扩建、续建改造工程。

三是改造公共厕所。计划投资1200万元,新建水冲公厕70座,改造年久失修的旱厕110座,进一步解决市民如厕难和卫生差的问题。改造新建农村卫生厕所1.27万座,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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