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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成立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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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0-09-07

施行日期:1990-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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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9月,卫生部成立的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在制订我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

为充分发挥各学科专家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家委员会(下设4个分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一、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组织、技术措施提出建议,供卫生部决策参考;

二、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科研、培训计划、重点研究项目提出建议;

三、对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规划进行技术审评;

四、为全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专家委员会将在卫生部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任期两年。希望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为我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事业做出贡献。

原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活动。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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