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动植物检疫局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动植检动字(1996)7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8-13

施行日期:1996-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痒病是一种由非常规致病因子引起的侵害绵羊和山羊中枢神经系统的亚急性海绵状脑病。为严防痒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下发了农检疫[1996]7号“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华社已根据我部的通知精神向所有新闻单位发了通稿,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介都相继作了报道,现就该通知中的有关未尽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通知中列举的20个有痒病的国家外,其他有痒病的国家和地区也属于禁止之列。

二、我国尚未发现有痒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密切注视本病的疫情和动态。

三、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痒病会传给人类,但为了慎重起见,不要食用被痒病感染的羊肉等有关产品。

四、痒病和疯牛病一样,具有很长的潜伏期,病原因子的抵抗力很强,目前对活动物既无有效的防治措施,也没有诊断方法,许多有痒病的国家因此而失掉国际市场,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出口创汇,为控制和消灭本病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结果收效甚微。因此,严防痒病传入我国,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以上通知精神可供对外宣传报道,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国家局。

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

动植物检疫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