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生猪链球菌病疫情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使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一些地方为了控制疫情传播,在相邻交通要道设卡禁止一切生猪和猪肉通行,影响了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和生猪的养殖及农民增收。现就生猪和猪肉在交通要道的查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现有设立的检查生猪和猪肉运输的关卡进行清理,除设立的小区域封锁控制区外,凡未经省政府批准自行设立的关卡一律撤销。
二、对经畜牧部门检疫合格的生猪和猪肉,凡批准设立的各交通要道关卡经查验手续齐备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放行和留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既要防止疫情传播,又要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畜牧部门对销售的猪只和猪肉必须进行检疫,加盖检疫合格标记,出口的猪肉由检疫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出据相关手续,承运部门要随车带好各项检疫检验证明,交通、卫生部门凭相关手续放行。凡经抽查发现有不遵守此通知精神的,应予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三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