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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2005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评价及2006年重点工作

发布部门:吉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23

施行日期:2006-02-2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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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的内涵和作用

1、防病技术支撑

实验室的建设在防病工作中起到了重要技术支撑与辅助作用,因为防病工作包含许多内容,研究并控制影响人类生存环境质量的危险因素,探索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发展和流行规律,实验室是主要技术支撑。

2、监督执法技术支撑

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是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并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数据。实验室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仪器装备和环境设施的建设都应符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而完善,不断加强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研究领域,提高检验方法的技术水平,以适应卫生监督执法过程公正公平的需要。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了生物、化学、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严重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健康的自然灾害等,其主要特点是突发性和意外性,影响广、危害大,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所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是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效果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4、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的依据

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检验也是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的主要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毒理学和功能学检验。实验室的建设不仅局限于完成常规检验任务,还要具有科研能力,因为健康相关产品种类很多,样品比较复杂,实验室应经常开展研究方法,引进新技术等工作。

二、实验室建设能力要求

实验室的能力体现在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管理制度、设备条件、保障与供应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作用等。要使实验工作顺利进行、实验室质量方针得以实施,就必须注重实验室的能力建设。

三、实验室管理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性

实验室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实验室能力要求、实验室建设要求、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信息管理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保障和供应,另外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提高竞争能力、医学实验室伦理学是现代实验室管理新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0号令《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条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点是之一:“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不同于一般实验室仅限于从事一般的常规检验,它是面向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的机构。所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验能力,是我们近几年的工作重点。

四、实验室存在的问题

1、实验室的建设

部分实验室功能不完善。大部分缺少病原微生物及生物安全实验室,没有标准的BSL-2实验室及霉菌分离鉴定实验室,如遇有传染性或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将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应尽快按要求完成实验室的功能建设。布局不合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与卫生微生物实验室分区不完善。

设施不完善。实验室通风排风系统不完善,防火设施不健全。实验室的人身防护设施及废弃物处理设施不完善。

功能性实验室使用不合理。

2、仪器设备

去年对各市(州)疾控中心的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装备(包括推荐项)标准,平均装备率为20.5%,最高为38%,最低为11%,其中部分是超寿命使用仪器。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现有的仪器设备不配套。

操作仪器设备技能差,不能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

3、检验能力

由于检验仪器设备的欠缺与陈旧,按照各市(州)疾控中心应完成的226项基本检验项目标准验收,平均仅能完成要求的64.2%,另外技术落后是重点。

4、管理能力

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

五、2006年工作要点

1、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

按照各级政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

2、实验室检验及应急物品的储备

为开展疾病与卫生监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标准品、试剂及器材等物资储备。

3、完善实验室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使实验室功能分区合理,并建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4、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与质量保证

重点为实验室一般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质量,同时要求开展实验室的内审、管理评审工作,开展理化和微生物质量控制工作。

5、培训与指导

重点是检验人员的能力培训,⑴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新技术在卫生检验中的应用;理化检验新技术在卫生检验中的应用;⑵实验室管理。使部分县级疾控中心的检验能力达到国家实验室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六、实验室资源调查与能力评估

1、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部务会议于2004年12月9日讨论通过并施行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关于《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规定,开展我省疾控系统实验室资源调查与能力评估工作,建立《吉林省卫生监测检验动态管理数据库》,目的在于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从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2003年省卫生厅会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市、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基本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标准及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3年内,把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成规模适度、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适应政府和群众对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和需求。经过近二年的建设和实施,各级疾病控制机构是否按要求落实并到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如何,省卫生厅在2006年组织开展实验室资源调查与能力评估工作。

2、目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CDC)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角色和作用,其应对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共卫生事件的成败。

通过调查与评估:了解全省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系建设和资源;了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各CDC通过有关内容的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从而提高应防病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使全省CDC实验室管理规范化;为我省应急反应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3、内容

了解各CDC技术水平、检验质量、检验范围、应急能力。填写调查表包括各级CDC基本情况、监测与流行病学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实验室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疫情通报与信息发布、教育与培训。

4、调查与评估方法

调查对象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个市级和全省区县级CDC,调查方法为采用问卷、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档案材料)、实验室盲样考核和现场演练考核等方式进行。部分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依据。各项考核内容,均根据考核组意见,设立不同相应权重分值,将信息录入有关数据软件统计分析。

5、实施细则

另行制定

6、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疾控处负责,省疾控中心具体实施,各级市疾控协助。

7、质量保障

成立相应评估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负责,确保此次调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评估组逐级对调查单位所填写的调查内容和相关材料的复核。

2006年02月23日

吉林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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