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使用权包括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2018-05-17 17: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经济活动,包括签订经济合同、刻制营业用章、开立银行账户、悬挂,那么,商号使用权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商号使用权包括什么内容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经济活动,包括签订经济合同、刻制营业用章、开立银行账户、悬挂字号匾牌以及在广告、商品、商标上使用商号。
二、商号权包括什么内容
1、使用权
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
2、禁止权
禁止他人登记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商号。
3、转让权
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他人使用。
4、许可使用权
商号权利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商号。通过商号权性质和内容的学理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特性,商号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
三、商号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上也要求各种文件中,如往来文件、契约文件、诉状、应诉书等,应当标明商号,从而使得商事活动具有个性。如《德国商法典》第37a条第1款规定:“在商人向特定受领人发出的一切商业信件上,均须注明其商号、第1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字样、其营业所所在的地点、登记法院和商号登记于商事登记簿上的号次。”该条规定对商主体来说,实际上既是义务也是权利。
上述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商号使用权包括什么内容”,依法登记的商号,享有商号权,商号权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而商号使用权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希望上述内容和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商标权内容包括哪些,可以具体说明一下吗
您好。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等。
1.使用权
是指商标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核准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即非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他人不能使用。使用权是商标权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商标侵权行为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禁止权
是指商标权人依法禁止他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禁止他人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品标识或者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
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权利;使用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请问最新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虽然土地使用者有权将自己所有权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但其交易必须满足上述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中的相关内容。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要求的,通过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只能是剩余的使用年限,这点需要引起受让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