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出资加入合作社
更新时间:2019-04-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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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山东省工商局介绍,山东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允许农民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行政区划名称。山东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
据山东省工商局介绍,山东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允许农民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行政区划名称。
山东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同时,山东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经批准,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业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经营。
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山东还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行政区划名称。根据规定,原则上具备“具有一定规模且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拥有驰名或著名商标的;获得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这三种条件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冠省行政区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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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中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出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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