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体现

更新时间:2021-05-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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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管制和拘役作为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特殊刑罚方式,都是作为处罚手段被使用,但是两者之间较为接近,很容易被混淆,相信大家对于这两个处罚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体现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体现

  (一)管制和拘役的定义区别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二)管制和拘役的适用范围区别

  1、管制的适用范围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2、拘役的适用范围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三)管制和拘役的期限区别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四)管制和拘役的执行区别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管制的对象是什么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管制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体现的全部内容。两者在定义、适用范围、期限和执行上都有所不同,但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管制刑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也均不适用假释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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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主刑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和拘役都是刑罚方式。管制主要通过社区矫正来限制罪犯自由,期限为法定范围内的几个月至两年不等;拘役则是短期剥夺罪犯的自由,并在一定期限内就近拘禁。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犯罪者的犯罪事实、性质等由法院依法判决。
管制拘役判刑的区别
关于管制、拘役与判刑的区别,关键在于它们的刑期长短、适用对象以及执行形式的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者,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拘役适用于性质较轻的犯罪,通常在公安机关附近执行,且被拘役者有机会回家短暂休息并参与劳动获得报酬;而判刑则涉及更广泛的法律后果和更长的刑期。
徒刑和拘役和管制有啥区别呢
徒刑和拘役在实际操作中有着显著的区别。拘役作为短期自由刑,主要在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徒刑的执行则由不同级别的监狱来完成,视刑期长短而定。在执行方式上,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每月回家一段时间;而被判徒刑的犯罪分子则需要在监狱内接受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此外,拘役通常适用于轻微犯罪或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徒刑则广泛应用于各种犯罪行为。理解并正确应用这两种刑罚方式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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