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20-10-2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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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社会中,组织卖淫尤其是组织处女卖淫,利用女孩子的青春来做非法的买卖,能够获得巨额的不法收入,但在我国法律中,其罪名获得的刑罚相对较轻,故某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断犯罪,那么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相关内容。综上,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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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引诱卖淫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引诱卖淫罪的量刑视情节而定。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具体判决还需考虑犯罪手段、持续时间、涉及人数等因素。
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
介绍卖淫罪量刑视情节而定。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涉及引诱幼女卖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最新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可处刑罚。具体操作为:1. 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 介绍未成年人或患性病者卖淫,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 明知故犯属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