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北京地区分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当地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按《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女职工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