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策是怎样的?
【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
执行时间:2010年1月1日起
政策要点:
●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营业税;
●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分析】
★满2年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受“特惠”
目前执行的优惠政策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实施新政策后,不足2年及5年以上转让的普通住房都不受影响,只有满2年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受到新政策影响,由原来的不缴税改为按差额缴税。”大诚房产战略发展总监李强分析,从新政策本身来说,没有“一刀切”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这类普通住宅是个“特惠”,但预计对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算账 满2年不足5年转让将多缴税费
明年起新政策实施后,满2年不足5年转让的普通住房将要按照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了,那么相比现在,买卖双方要多缴纳多少钱呢?
以一套原房价为35万元、现售价50万元的普通住房(满2年不足5年)为例,新政策实施前免营业税,新政策实施后,卖方须按照买卖差额缴纳营业税,即:(500000-350000)×5.55%=8325元。新政实施后,满2年不足5年转让的卖方将要多缴营业税8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