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属于劳动事实关系吗?
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所以,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和公司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能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更不能口头提出终止合同。
而且,按照劳动法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已在该公司工作十余年,完全有权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