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工作。2000年和妻子办理假离婚。是否可以要回在我名下的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人民,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上是不认可有假离婚的说法的,离婚的案件就婚姻关系已经判决是不再审理的。财产未经处理的可以再分割,已经处理的如果你们在离婚时有协议约定或其他证据证明是为了规避法律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