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原因是公司的说的为了公司的发展,我想准备提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
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对于能够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调整。所在的公司单方调岗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该条法规,既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依据自己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发展前景来讲,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对自己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