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要求后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购房者的权利,定金也不可能退给我们,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0-06-17 20:46:58
问题描述:
我在南京江宁认购了一套期房,交了五万定金,认购书当时签字的时候,还是空白,开发商后期补填的,目前还没有给我们,我们买的一楼,当时就剩下这一套房源了,后来听说一楼噪声大,受潮等问题,但是开发商说是没有问题,我提出要求后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购房者的权利,比如发现房屋受潮等质量问题的话,要找开发商负责赔偿,开发商不愿意增加该项条款,定金也不可能退给我们,后期他们有个楼盘要开盘,我们也没有优先选择的权利,只能从别人挑剩下的房源里选择,我现在就想要回定金五万,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处理?还望给予我提出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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