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宅区用于生意(住宅区有普遍的住宅改革和住宅、商业并用现象),租赁方认可,但合同中没有明确记载可以商业化。在以上前提下,承租人要求合同期内终止,承租人因前期装修、生意中断而遭受大量损失。合同中
更新时间:2020-05-09 20:20:29
问题描述:
租赁住宅区用于生意(住宅区有普遍的住宅改革和住宅、商业并用现象),租赁方认可,但
合同中没有明确记载可以商业化。 在以上前提下,
承租人要求合同期内终止,承租人因前期装修、生意中断而遭受大量损失。 合同中如何处理违约尚未明确说明。 对于这种违反合同的租赁人,不直接没收住宅可以吗?租赁人可以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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