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没有写明经营范围(只是口头约定),却又设定有排他性的条款,现如今此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我方的招商工作,因为该租赁商家扩大了其经营的范围。请问,我们可否在其拿到正式营业执照之前,引进别的同类
更新时间:2007-12-27 22:10:25
问题描述:
在我公司的招商工作开展过程中,出于某些原因,我们在与其中一家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其经营范围(只是口头商定),但是合同中明确设定有排他性的条款“甲方承诺不再将小区内的其他商铺出租给其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的经营项目”。而目前为止,租赁方正进行装修,还未拿到正式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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