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经营不善,想在原租来的场地上与别人搞合作经营,这算不算转租原场地?2,如果不能定为转租,那么在合作经营协议中我方只出场地,别人提供场地以外的的东西,且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我方只收固定回报。这样行么
更新时间:2004-11-29 08:30:50
问题描述:
1,因经营不善,想在原租来的场地上与别人搞合作经营,这算不算转租原场地?2,如果不能定为转租,那么在合作经营协议中我方只出场地,别人提供场地以外的的东西,且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我方只收固定回报。这样行么?3,如果2不行,合作经营协议在这方面该如何写?请不吝赐教,在下不胜感激,13095956958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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