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商户均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租赁合同明确约定
更新时间:2018-09-17 22:57:21
问题描述:
我在市场开了间早餐店,因新市场是新开的,老板已不管不问,导致人流稀少,没办法经营下去。所以现在是暂停营业的,市场方给给了法律通知如下,怎么办?:
第2016100601号通 知
亲爱的商户朋友们:
近期有部分商户未在正常营业时间开档,此行为导致光临市场的顾客不能正常选购商品,严重影响市场的人气和正常运行,
其他商户对此也反映了诸多意见。由于情况紧急,而相应商户未能及时与市场管理人员沟通和说明不开档原因,为维护市场良好的运行秩序,防止不良影响继续发生,市场管理方特针对此情况采取有关措施,向各商户告知如下:凡与海鲜综合市场签订
租赁合同的,即视为本市场商户,商户均应严格履行
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开档经营,合理准备和陈列好自我商品,服从市场统一管理,共创市场经营向好趋势。
一、商户凡有需临时闭档的情况,须提前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如有未告知而无故停业超过3天的,此行为将视为违约,市场将有权视为该商户自动放弃铺位承租权,同时市场方有权于事发第6个工作日对该商户铺位进行清理整顿。
二、商户不得擅自转让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商户擅自将门店或摊档转让、转租的,市场方有权终止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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