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于6月8号在厦门市买来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介绍费及20万的首付,但是因为现行政策转变,没法用个人公积金贷到费用预算的购房款,想撤销买卖,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算毁约?此外介绍费及首付是不是能够所有退
更新时间:2020-03-28 0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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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于6月8号在厦门市买来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介绍费及20万的首付,但是因为现行政策转变,没法用个人公积金贷到费用预算的购房款,想撤销买卖,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算毁约?此外介绍费及首付是不是能够 所有退回?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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