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87年进到本公司,08年改革买断合同后再次在,2012年8月自己缘故请几日假,在合同书不期满企业没批明确提出解雇,我想问一下那样做合理合法吗?有哪些经济发展赔付吗?,此外我的合同书是一年一签
更新时间:2020-03-24 08:53: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87年进到本公司,08年改革买断
合同后再次在,2012年8月自己缘故请几日假,在合同书不期满企业没批明确提出解雇,我想问一下那样做合理合法吗?有哪些经济发展赔付吗?,此外我的合同书是一年一签,二份都只签了一份自己拿的这份也没有签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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