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条产假劳动法和计划生育假是对的吗?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在公司试用期满转正
更新时间:2018-08-29 18:58:10
问题描述:
请问这条产假
劳动法和
计划生育假是对的吗?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在公司
试用期满转正、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员工,持病历卡、生育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个人情况可享受有薪产假,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晚育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 天护理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 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 天;怀孕满4 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 天;产假须于生育前一个月请休并在假满前一周内,由本人亲自到综合办理复职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可视作自动离职处理。休产假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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