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我不满意,然后离职,请问这样算合理吗?具体我应该能补偿多少金额呢?
更新时间:2019-08-25 18:21:09
问题描述:
2017.12.07年入职签订
合同为3年期限,底薪3500补贴1200.直到2018.9.12在公司做了10个月,今天公司领导与我谈话说我的工作能力不符合未来公司对我这个岗位的要求,建议我申请
离职,然后补偿我半个月
工资,对于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我不满意,然后人事就找我协商,说我上班至9.30号,然后离职,补偿我5000,请问这样算合理吗?具体我应该能补偿多少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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