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卖掉这套房子,需要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吗?需要交遗产继承税吗?

更新时间:2019-08-15 08:49:02
问题描述:
我的丈夫于1998年1月去世,我们的老房子于1998年5月被拆迁,然后我得到一套还房。房子于2009年办的房产证,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也只有我一个人。现在我想卖掉这套房子,需要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吗?需要交遗产继承税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92815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关于继承房子卖掉的问题: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出了新房产证后,才能按正常程序卖房。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2019-08-15 08:39:39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45904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房屋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2019-08-15 08:41:45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56597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
    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2019-08-15 08:44:59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7203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
    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
    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2019-08-15 08:49:0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你需要去公证处继承遗产吗?
涉外房屋继承,是指有的房屋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屋继承,叫涉外房屋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奶奶放弃遗产继承。但是去办理遗产公证的时候,在办理遗产公证的时候,是否行得通?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吗?逝者在中国大陆有房产,请问如果需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又是谁需要去做呢?
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如果户口已经注销的带公安分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死者的档案的复印件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过户需要公证吗?
一般要公证,否则需要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母亲遗产,必须要去公证吗?
没有必要必须公证。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公证需要吗?
房子应当作为遗产进行划分,你母亲除作为共有人的一半外,参与其他的划分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005 人
房屋被男方拿去贷款,女方不知道
5分钟前
邓立庆律师
近期帮助 10643 人
你好,我有个朋友强奸案的,然后他给抓了还没有判刑,现在还能找关系放人吗
6分钟前
黄龙泉律师
近期帮助 14578 人
没签劳动合同上班四年交了社保已经离职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8分钟前
党东月律师
近期帮助 824 人
我有心梗一年了,可以办理病退吗?
13分钟前
张春利律师
近期帮助 5615 人
您好!想咨询三十年前南市区沪军营路居民动迁去向,个人到档案馆可以查询到吗?
13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005 人
我这边是连锁店,我想撤股不干了,我的另外一个合伙人,就是带我进这家店的合伙人,这个合理吗
14分钟前
张春利律师
近期帮助 5615 人
碰到高利贷了,借款1W当天实际到手6000,其中350本金150利息,还恐吓不还上门,能否选择报警
15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005 人
欠朋友钱,暂时还不上了,对方言语辱骂我该怎么处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