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后被抓正着,这名员工并没有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30 16:13:54
问题描述:
雇佣一员工,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员工在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克扣预支材料,并撒谎称请病假,然后外出用单位的材料干私活,最后被抓正着,这名员工并没有提前提出
辞职申请,说停就立即停工,对于工地进度也造成一定的延误,并在离职后到原单位挖墙脚的行为,给单位造成困扰,因此扣除
工资,员工索要过工资,但单位都以外出干私活,挖公司墙角等理由拒绝,现在员工到劳动局提出诉求,单位应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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