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市的相关单位说生孩子的主要费用都用在了17年,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件事到底该由哪个城市报销?
更新时间:2019-06-06 21:44: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老婆2017年12月28号在医院剖腹产生下的宝宝,2018年1月1号办理的出院手续。可是我老婆2017的
医疗保险是在自己娘家城市交的,18年的医疗
保险才是我们这里的。现在办理报销出现了问题,我们城市的相关单位说生孩子的主要费用都用在了17年,应该有女方那边的城市报销。可是到了女方城市的相关单位,确被告知,医疗报销是要按照出院
证明单子上的日期办理的,2018.1.1号出的院,应该由男方城市报销。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件事到底该由哪个城市报销?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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