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违约吗?还有一条违约责任是不按约定付款支付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5-30 09:59:51
问题描述:
与
房屋中介签订了
居间合同购买二手房,买卖条件约定乙方于签订本 与房屋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购买二手房,买卖条件约定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时向甲方支付订金2万;居间服务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付清。当时现金不够,我们取钱的时候卖方声称有急事走了,没有接受定金,此后一直称没时间不接受定金。时隔一个月,他们说可以交定金了,但是我们不想买了,请问这样算违约吗?
违约责任约定乙方交付定金后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我有证据证明对方一直不接受定金。还有一条违约责任是不按约定付款支付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十五日后还未支付的支付房款的百分之十,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不买了算违约吗?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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