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2次6年合同2018年7月到期而我本人7到10月份又还在公司上班公司没有和我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我本人不同意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2-10-16 22:45:33
问题描述:
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两份为期六年的
合同,于2018年7月到期,7月至10月仍在该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与我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然而,我工作的一家分行不得不关闭,因为它无法继续运营,我不得不被调到其他分行。我不同意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我可以向律师索要公司的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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