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本单位又因出租经营我和其他下岗人员一样也就再没有上班了。我的职工身份还有效吗?请您告诉我好吗?
更新时间:2022-08-03 13:48:34
问题描述:
我曾经是孩子们的兼职工人。1996年,因为我的单位照顾我的孩子,我填写了招聘审批表,由我的单位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劳动局批准。同时确定“等级为四级,月薪210元”。然而,在我被录用后,领导几个月没有安排正式的岗位让我工作,然后我因为一场大车祸而无法正常工作了好几年,后来,由于我所在单位的出租经营,我和其他下岗职工一样,没有再去工作。现在,我的员工身份仍然有效吗?你能告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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