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工伤鉴定无级别,公司允许请三个月病假,请问有何补偿,另工伤的医疗费还未报销给我。
更新时间:2022-07-21 19:34:05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10月进入该公司,并于2015年8月带着补偿金重新安置。自2013年9月起,我在接触化学品的环境中工作,并于2016年3月被确定为职业病。2016年12月,我被确认为没有工伤,患有共济失调精神疾病,无法工作。公司允许三个月的病假和45天的事假。如果我以后不能去上班,我将被视为开放日解雇。有什么补偿?此外,工伤的医疗费用还没有报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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