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过错的,写了只给一个月工资补偿金,我现在还能要求公司补偿多一个月么?
更新时间:2022-07-11 14:14: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6年12月15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公司管理层于2017年8月3日与我交谈,并表示我将解雇我,并在几天内完成移交。不是我的错。此外,5日,我要求我在辞职信上签字。一封信中写道,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了合同,另一封信中写道,公司的内部调整管理部门将我改为另一个发展项目,并写道只给予了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关键是按指纹,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再赔偿一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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