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递交的辞职报告,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去劳动仲裁可以吗?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在公司没给我
更新时间:2022-07-06 17:32:34
问题描述:
对于10月15日提交的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提交的辞职报告应该在11月15日离开,但经理告诉我在月底离开,所以我在10月底离开。公司在每个月的20号付给我钱,但没有在20号付给我。公司说,因为我班上有三个账户没有收到钱,我必须收到钱来支付我,这三次逃逸发生在我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其交给另一名来接我的员工时。由于两人都曾在工作中操作,目前尚不清楚是谁操作了这三次越狱。我与公司协商,从逃逸中扣除一半,并支付其余的费用。但今天,公司给了我工资,但扣除了所有逃犯,总计666人,还有其他杂项罚款,扣除了我800多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去
劳动仲裁吗?我和公司签了一份劳动
合同,但公司没有给我这份合同。工资上有一个月时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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